不管他想不想吃,想不想活,他的身子都会本能地求生。
毕竟跟了这么一个主人,也算是给了它一门苦差事。
阳下垂暮,四下寂寥空旷。宋执梳打量着这荒芜破败的小巷,在这个充斥笑语欢歌的繁华大道尤其得不起眼。鹤缄没了意识就往这里面躲。
他害怕热闹,害怕众多。
“你知不知道,要不是本小姐在,你就死翘翘了。”
宋执梳仗着他不省人事,大胆地在他额头上点了又点。
面包充饥,鹤缄意识不清,不过不影响他的求生,在第二个面包下肚之后,他已经模模糊糊听得见,看得见了。
他听过这个声音。
不是李娇娇。
如此的娇蛮
好像是一缕光。
宋执梳见他悠悠转醒,吓得立刻收回了为非作歹的手,把手上的面包扔进鹤缄怀里,她清了清嗓子,站起身来,连带着尘埃都倾覆,垂怜而自负
”鹤缄,对吧?”
鹤缄不习惯认真去听别人讲话,不是李娇娇的声音他一概不想去记。不过他面前的女孩儿特殊得很,不同于人,天生傲骨。
“好好听人讲话啊,你礼貌吗?”宋执梳见他只是躺在地上回神缓劲,不满地抗议,见他终于是弱弱抬眸,第一次正眼看她,她才如意笑了开。
她的笑总是这般,铿锵冷傲,洁净骄矜。
“我告诉你啊,你的命可是我救的,你要是……”
见鹤缄紧张扭曲地捏紧了脏兮兮的校服,宋执梳才如醍醐灌顶:这孩子好像是社恐,且不喜甚至是害怕与生人交流。
那不对呀,她是他救命恩人呀!怎么能用生人这么浅薄的词汇来形容呢!
不过高傲不司的宋家大小姐终于学会了弯腰,不太自然地问了句:“你是不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