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良才都懵了,自己是什么地主老财一样的人家吗?还雇人抬滑竿,身体都弱成这样,还有出远门的意义吗?更别提来回雇人的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
“娘,我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吃闭门羹呢,哪里有精力顾得上你啊。”
常老太气得要死,她早听说大丫熬出头了,如今身为柳家当家主母,想必很有钱,便想着去上门打打秋风,奈何二儿子竟然不开窍。
“不孝的东西,你自己去城里当老爷,倒让老娘窝在山沟沟受苦!”
常良才急道:“当初娘劝我卖了大丫,如今我哪还有脸皮见她,娘非要同去的话也可以,咱们一路走着到广城,若是大丫不认咱们,那就跟着二丫住马棚吧。”
常老太瞥了一眼不远处似笑非笑的常巧之,心中暗道:这个孙女向来不是个省油的灯,她可真敢下黑手啊,若是趁着四下无人把自己推下山去,岂不是死得太冤。
“老娘真是命苦,一把屎一把尿地好不容易把你们哥几个拉扯大,一天福都没享到,就嫌弃上了,”常老太骂罢,顺手就把院子里晒着的红布头扯走了。
常良才叹气不已,看向常巧之,“家里已经交代邻居看着了,我们这便出发吧。”
一家六口刚上路的时候,还很轻松愉快,五丫更是看啥都新奇,只当是全家难得的郊游,可是走不多时便腿软要抱。
走那么远距离的路,就算不带行李都累,更别说还抱着个肉疙瘩了,大家的速度便不由地越来越慢。
常巧之担心天黑错过宿头,便催着他们加快脚步,整整一天所有人都在闷头赶路,除了常巧之外,其他人的脚底上都长出了血泡。
几人听说天黑后,野外容易遇到饿狼,只得咬牙忍着,待大伙到了幺店,常巧之总算松了口气,借了掌柜家的柴米,烧火准备晚饭。
常良才呆呆地看着脚上晶莹的水泡,百思不得其解,自己的身子骨也算不错,平日下地干活都是赤脚,怎么不过才走一天就起泡了?“不应该啊!”
常巧之将饭菜端出来,道:“这多正常啊,咱们商号里的马脚子和背夫,脚底板个顶个的厚,那可是吃饭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