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兴灭继绝,查漏补缺

万历明君 鹤招 3059 字 2个月前

成本自然很高,但如果不想像前宋一样,战略性抛弃北方,这就是不可避免的运行成本。

杨博当场跳起来:“陛下!臣认同申侍郎的提议!”

“开中法败坏,乃是边地军民一大憾事,臣久闻陕西、山西、宣大、宁夏等地的百姓,怀念开中法。”

“若是开中法能复行,不失为良政德音!”

杨博的立场毋庸置疑。

在这件事上,朱翊钧可以无条件相信代表北方利益的杨博。

开中法败坏后,数次有大臣请求复立,都是边人。

最近的作出尝试的,就是隆庆二年,时任陕西三边总督的王崇古。

有些人固然私心重,但推行国策,未尝不能利用这些人的私心。

朱翊钧欣慰地看着杨博,赞道:“杨阁老历任地方,见闻广博,正当查缺补漏。”

这时,张居正郑重道:“陛下,开中法败坏,不是没有缘由的。”

朱翊钧回过头,迎上张居正的目光。

坦然地点了点头:“元辅说得是,朕也了解过一二。”

开中法的败坏,也不是说这个政策如何不好。

而是……有些超前了。

因为在这种体系下,购盐的凭证,也就是盐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充当金融货币的身份——当时的盐引,是商贩中的硬通货。

在落后的生产关系下,皇室持有了货币发行权,结果可想而知。

信用货币在这个时代的中枢手中,无异于太阿倒持,所谓的交子、宝钞,命运如出一辙——无休止的滥发。

宦官、勋贵、官僚纷纷奏讨盐引,转卖给盐商。

嗯,皇室本身也不例外。

盐引是锚定盐的,滥发盐引的结果可想而知,甚至造成了盐商跑去转运司,结果买不到的盐的奇观,一排队就是排几年。

这样搞,盐引自然成了废纸。

到了孝宗时期,淮安人叶淇为户部尚书,更是对开中法进行了一记绝杀。

那就是,缴纳银两换取盐引。

这一手,直接消抹掉了,策动商贩为北方输血的本意,变成了中枢攫取银两的闹剧。

开中法也全面败坏。

换句话说,只要不能遏制滥发盐引,开中法,始终不能成为国策。

张居正这是在提醒小皇帝,不要将此作为敛财的手段,那是饮鸩止渴。

朱翊钧先给张居正吃一颗定心丸:“借鉴以往故事,吸取教训,也是朕一直在做的。”

“若是要从申侍郎所倡,重启开中法,必然不能滥发盐引。”

“具体,还要诸位去廷议商议个章程,咱们在这里,只定大略。”

张居正得了皇帝不会滥发的承诺,拱拱手算是认下了。

王国光接过话头,开口道:“陛下,此法靡费颇高,内外也常有朘剥商户的声音。”

“彼时南直隶的言官,请罢开中法的奏疏,几乎淹没了户部。”

说白了,任何政策都是有代价的,从没有十足的赤金。

北方既然被输了血,中枢也只付出了盐引,没有增派徭役,那总有人在默默被朘剥。

其一,就是商贩。

相当于将本身可以直接买到的盐引,附上了一层徭役。

甚至因为路途遥远,商贩们后期干脆直接在北方开垦田亩,然后将粮食运到北方有司的仓库中,也就是所谓商屯。

无论是运粮,还是商屯,都增加了商贩的负担。

其二,就是南方。

由于商贩增添了一层徭役,盐的价格,自然要高一些。

本身的产盐地,价格相对来说应该是最便宜的。

就为了给北方输血,多花了钱吃盐,自然会心有不满。

当初淮安人叶淇,未尝没有迎合南人民意的意思。

朱翊钧看向王国光。

他自然明白这位户部尚书不是在唱反调,而是单纯在从经济上考虑这个问题。

这位撰写《万历会计录》的户部尚书,乃是如今不可多得的金融人才。

当然,所思所想,未免也局限在会计成本上了。

朱翊钧斟酌了半响。

想了一通现代金融知识来诡辩,来哄骗这位户部尚书。

话到嘴边,心头一动,又咽了下去。

他在众人的目光中,朱翊钧又陷入了沉思,似乎在斟酌措辞。

过了好半晌。

朱翊钧终于想通,也想明白了方才觉得不妥的地方在哪里。

前世共商习惯了,还未从这心态转变过来,如今做了人主,却不能还这般行事。

有些时候要机心诡诈,但为人主者,也不可失了堂皇大气。

既然是国策,那么利弊,因由,还是要说清楚的。

他缓缓起身,目光来回扫视几位大臣。

面色肃然,语气恳切:“元辅、先生、二位阁老。”

“王卿是老成持重之言,朕也不得不认可。”

他又看向申时行:“申卿,朕也不虚言应你,此举确系会增添南人的负担。”

申时行连忙起身告罪。

朱翊钧将他按住,继续说道:“朕也有一语,不得不在此私下说与诸卿,这话朕只在此处认,上了廷议朕就不认了。”

他顿了顿,放缓了语气,却更显严肃:“南北矛盾,由来已久。”

“远有南北榜案,近有如今的淮盐案,不一而足。”

“苏、扬等地富庶,一直为中枢造血,朕也是铭感在心的。”

“开中法增加南人负担,必然有所不满……”

“但,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

“此事不得不为!”

“为人主者,斡旋天下,混一南北,朕,避无可避,当仁不让。”

“纵使南人有怨,商旅不忿,这开中法,朕也以为势在必行!”

“诸卿以为然否?”

早上有点事,没来得及写,晚了一个小时16分钟,不好意思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