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拱手让人,收取几个出让金,交了规费,拍屁股走人,去寻求新的栖身之地。
合建者谓之睿智者,利用自己存量资产,进行优化资源配置,也是明智之举,更是棋高一着。
然而,那些主动放弃,乃是弱势群体,无援可救,实属无可奈何,唯有听天由命,随波逐流。
亦然随遇而安,大有儒子谦谦之风范,更是中庸之道退让,他们是抗争不起的一族了。
然而,亦有强势一族,借势上高家堰继续盗取物资。
诸如十三堡的房屋砖瓦,五坝挡水的木料,高家堰的石块木材,滩涂的芦苇柴草,凡是缺少的建筑物资,全然到高家堰中猎取。
似乎高家堰是一个取之不竭,用之不完的宝藏,让盗窃大有收获,何怕竭泽而渔呢?
于是乎一人行动,家家效仿。
高家堰盗窃未止,一波未折,又起一波,更是汹涌澎湃,一浪更比一浪高。
洗劫空前高涨,亦无人制止。
此乃官盗又参入了私窃,公私不分了。
若说为城防之盗,情理说得通的话,那么盗取私用,那真是盗窃国资财产,破坏防洪保安,危害公共安全,此是罪大恶极之徒,杀无不赦,更应就地正法,乃至满门抄斩。
此时甄鸿儒更急了,里下河地区的部分有识之士的乡绅佃农们也急了,就连波及到山东泰安府曹仁政都急了。
因为洪涝最终波及他们,洪涝灾害安危冷暖全系于高家堰,这是生命之堤,是财富之堤,是社会稳定之堤。
如此破坏,这还了得?要城不要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