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镇的废墟上,沿着坑坑洼洼的石子路,十几辆敞篷马车正在缓缓前行。
每辆马车上都坐着十几二十个新兵,他们身穿麻布袍子,羡慕地看着押送他们的黑衣骑兵们。
他们都穿着漂亮的呢绒大衣。
身体随着马车摇晃,布吕讷后背靠在车斗上,愁眉苦脸地看着车斗底板的缝隙。
与其他兴高采烈讨论的新兵不同,他的情绪并不高昂,甚至有些恐惧。
他本不想来参军的,只是那天被梅里克索讽刺是傻子,他没忍住,和他争辩了几句。
结果莫名其妙地,他就被那个修士老爷登记上了兵员名册。
这个误会解开本来不难,但无奈的是,登记完成后,百户长莫桑以阻碍征兵的名头把梅里克索怒骂了一通,还按头让他给自己道歉。
这要是自己说一句其实我不想当兵,那得罪就不止梅里克索,而是梅里克索、莫桑、修士吉姆三位“大人物”了。
那小鞋还不得穿到饱啊?
布吕讷只是胆子小反应慢,他并不傻,想明白前因后果后,他麻了。
去新兵营吧,那可是真要上战场打仗的,说不去新兵营吧,那灰溜溜回来,肯定要被怀恨在心的梅里克索刁难。
最终,在加什库尔的劝说下,布吕讷还是决定先参军,把目前的灾难躲过去。
至于以后怎么办,那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布吕讷抬起头,却看见了其他新兵们看他讥讽的眼神。
这些新兵和他都是来自同一个百户甚至是十户,布吕讷的胆小懦弱是出了名的。
嘴上不说,可他们心底都知道原委,只是在嘻嘻哈哈地聊天和打闹中时不时将意味深长的眼神看向布吕讷。
“康博瑟姆,你之前是当过雇佣兵吗?”
“嗨,没多久,只不过是七八年,打了几场小仗,像之前帕帕尼大君那一战,我就在现场,是亲眼看到杰什卡军团长怒杀逃兵的。”
“那一定多带带我们啊。”
那康博瑟姆拍着胸膛说道:“放心,我是在雇佣军号称带带老队长,经常带新兵的,我教你们一個,你们知道什么样的新兵最讨老队长喜欢吗?”
“强壮的?”
“个子高的?”
“错。”康博瑟姆嘴角挂起笑容,“是凶狠的,要有那种凶劲,不凶,战场上怎么杀人?”
布吕讷听到杀人两个字,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像我们马车上有些人啊,我就不点名了,就肯定不会讨教官喜欢,太懦弱了,没有力量,看着个子大,胆子比几把都小……诶,布吕讷,你觉得我说得对不对啊。”
布吕讷讪笑着点头:“对,对。”
“哈哈哈哈哈——”
初冬的寒风带着潮湿的水汽,打湿了道旁的鼠尾草和酢浆草,在布吕讷的忧郁中,军营总算是出现在山坡之后。
与小镇街区不同,艾尔军营是霍恩抽调了兽化人战俘苦工和圣三一教育队进行的翻修。
他们花了小二十天的时间,总算是修了个大概。
之后哪怕是新兵在训练,这军营还得继续修缮,以迎接更后面的新兵。
霍恩分批次征募新兵的一大原因,就是军营这边没完全修好,容纳不了太多人。
篱笆前的大门缓缓打开,布吕讷抬头看去,拱形的木质骨架在头顶缓缓驶过。
马车进入军营前方的半圆形广场,夯实的地面上,细密地铺了一层红白相间料石作为地砖。
十来名身穿救世军军服老兵的教官站在一起,那齐整威武的军服和带着血腥气的气质,牢牢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