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布告

布告内容如下:

东枝大屠杀事件,彻底暴露了仰光当局的反动本质,这样一个邪恶、残暴的政权,没有资格统治掸邦人民。掸邦革命军遵循掸邦人民的意愿,决定自即日起讨伐仰光当局在掸邦的政府和军队。

为保护掸邦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向全掸邦人民宣布约法如下:

一、掸邦境内所有武装力量,均需自动放下武器,否则视为反抗,所有反抗者,掸邦革命军将会坚决、彻底、全部消灭。主动放下武器者,掸邦革命军将视情况进行改编、遣送、释放,凡自动放下武器者,一律保障生命安全。

二、在大屠杀过程中犯下罪恶者,掸邦革命军将会追究其责任,予以严惩。凡主动投案者,将会视情况从轻处罚。

三、掸邦政府、议会、军队、警察、法院等机构中的公职人员,暂时安于职守,等待掸邦革命军接管。责成上述人员,在掸邦革命军接管之前,妥善保管各机关资料和档案,等候交接。上述人员中,品行良好,有一定技能之人,掸邦革命军会量才录用。

四、掸邦政府所有的财产,一律由掸邦革命军接管,以后交由人民政府管理,现在正在使用相关财产的人员须保管好公共财产,等待交接。如有趁机偷盗、转移、隐匿或携款潜逃等行为,必予严惩。

五、保护私人财产。个人合法的财产受掸邦革命军保护,不受侵犯。如有人在过渡时期偷盗、抢劫、抢夺公私财产,掸邦革命军将予以严厉打击。

六、保护学校、医院、银行、工厂、商铺、车行、马帮等,各行各业应保持照常经营,确保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凡有故意关门歇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掸邦革命军将会严厉打击。

七、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过渡时期,掸邦革命军将视情况实行戒严措施,戒严的时间、地域和期限,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八、掸邦革命军军纪严格,严禁军队欺压百姓,也希望人民群众对军队的扰民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士兵随意殴打百姓、随意侵占百姓财产,任何人都可直接向掸邦革命军领导机关反映。

索钦茂等人看了杨振材带来的布告,一个个面面相觑。

布告对于政府官员来说,也就是最后通牒。

几个人对着布告,七嘴八舌讨论半天,也拿不出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