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账!谁会怕啊!我们可是鹰之团,首领是格里菲斯!区区天狼星座和红枪,用不了几年我们就可以将他们踩在脚底下!”
虽然为人性格恶劣,但哥尔卡斯对于团长格里菲斯的强大从来不曾有过怀疑。
头戴鹰喙头盔的格里菲斯沉默了一会,看向身旁:“格斯,跟他们打过交道吗?”
依旧带着简陋面盔身背重剑的格斯现在已经养好了伤,听到格里菲斯的问询他回过神来:“没有,我以前一直独来独往,没资格跟这种雇佣兵界的庞然大物合作。这种级别的佣兵团会驱逐所有同行,霸占雇主所派发的所有任务,直到当前区域战争结束没有油水可榨了才会离开前往下一处战场。”
“嗯,显然这次他们也不打算跟我们分享这一万枚金币呢。”
格里菲斯露出莫名的笑容。
鹰之团是格里菲斯一手组建起来的,他身为平民出身没有任何财力供给鹰之团,一直是接取任务获得酬劳以此补充物资更新装备并派发给佣兵团成员薪酬。这种情况是绝大多数雇佣兵团的常态,所以一旦雇佣兵团有那么一两次任务失败就会立刻产生一系列恶性连锁反应,直至佣兵团崩溃瓦解。
为了能让佣兵团撑下去,格里菲斯甚至甘愿出卖自身一夜给尤达帝国的赫隆总督,以此换取了总督提供的财物支持。否则早在半年前鹰之团就已经解散了。
为了达成自己的野望,这都是必要的牺牲,格里菲斯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真的没问题吗,格里菲斯?”卡思嘉有些担忧地看向格里菲斯。
与天狼星座这样的著名雇佣兵团竞争,即便对格里菲斯十分信任,但卡思嘉还是有些心虚。毕竟无论人数、武器装备都差距不小啊。
“放心吧卡思嘉。”格里菲斯宽慰着自己这位美女副官:“既然来了,我就有把握拿下这次的任务。”
一万枚金币,足以让鹰之团在硬件方面一跃成为天狼星座佣兵团这样的一流佣兵团,也能极大程度地缓解资金枯竭的难关。
这时,一位身穿宫廷服饰的小胡子男人在一群米特兰士兵的簇拥下走到西斯托要塞广场的中央,正好处于两边佣兵团之间。
“诸位,诸位!”小胡子男人装腔作势地清了清嗓子然后拍拍手,示意两边雇佣兵看向自己这边。
见白鹰格里菲斯和天狼星布莱克将目光投向自己,小胡子男人这才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