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大茂颇为恼火,“你和我还没有离婚,你也住着我的房子呢,我怎么就不能吃了?”
娄晓娥哼了一声,“你知道咱们没有离婚呢啊,那你的家用钱呢,这可是我用我自己的钱弄的。想要吃啊,给钱。这顿饭,三块钱。"
"你抢钱啊。”
“怎么,舍不得?我可是花钱请人做的,你要是舍不得三块钱,那就别吃了。我还给你算便宜了。”
许大茂气的扔了筷子,“老子不吃了。”
说着,许大茂走出屋子,去外面找了个饭馆吃饭。
红烧肉才八毛钱,要了白面大馒头,就着红烧肉吃饭,一共花了九毛钱。
还吃得非常的美。
许大茂吃饱喝足后,刚走到饭馆门口,就见到傻柱走进来,居然带着于海棠。
傻柱边走边说:“这家饭馆的小吃,做的非常好。物美价廉。”
于海棠没啥特殊的表情,跟着傻柱往里面走。
许大茂眼睛都要红了。
“于海棠,你怎么和傻柱混在一起了?”
于海棠没说啥,这有啥好说的,广撒网,重点捕捞。
不管是谁,最后哪个最合适,才是能结婚的对象。
傻柱虽然赚钱不多,但好在有手艺,只要有手艺,以后赚钱的机会有的是。
尤其是她在虹空待过,她觉得早晚内陆也会发展成那个样子,相对自由。
到时候,傻柱的厨艺就有发挥的余地了。不一定要看当时,也要看以后。
并且,傻柱还能够给她做饭,她因为以前吃倪大国做的饭菜,吃的嘴巴有点刁。
这几年,一直就是想着曾经爱吃的饭菜。
傻柱给她送了几次饭菜,都是傻柱自己做的,她觉得味道非常的好。
不说别的,以后傻柱在家里啥都做了,女主外、男主内也不是不可以。
并且傻柱对于她的过往也不在乎。
于海棠想的挺好的,这次傻柱推荐她来这里吃饭,想来这里肯定不错。
能过一个厨子眼的饭馆,肯定做菜滋味很好的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