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辛苦了。”
刘忠坐在座上,仍恭敬的拱手哈腰,“能为主子办事,不敢称辛苦。”
“顺利吗?”
提起路途,刘忠心中豪情再起,从怀中掏出一个木盒,双手捧着奉上。
“奴才幸不辱命,历时三年,终于在大清境外找到了主子需要的东西。并已定下头一批货。”
刘忠的手抖着,又惧怕又激动,哪种更多些,他自己也不清楚。只隐约从这东西的特殊性,和同行两人的话语中猜测,主子定是要做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他们选择了效忠,也就选择了缄默。
菀菀亲手接过,打开盒子,舒心一笑,里面正式是她想要的硝石矿石。
中国人是火药的发明者,早在北宋时期便已会使用火药。对火药与爆竹的制备原料硝石,中国人早已不陌生。
以硝石制火药武器在军队中更是常见。
所以历朝历代朝廷对硝石矿的把控并不弱于金、银、铁等矿产。以大清律为例,私采硝石矿以谋反论处,不论首犯、从犯皆凌迟处死、诛九族。
但这世上,总有大清律例管不到的地方。
菀菀就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有着丰富的硝石资源,足够她起事所需。也足够她以谋后事。
而她要做的就是在大清、欧洲和他们建立贸易之前,先占下这片资源。
在欧洲之前,她只有十年时间,但在大清之前,她却还有四十多年的时间。
原本走海路是能节省不少时间,但如今海路限制颇多,所以菀菀只能让刘忠从陆路出发,但陆地上现在周边的这些邻居也不怎么安分,加之刘忠不是走得官路,因此才格外艰辛些。
但,有收获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