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主子嫌弃的模样,又看了看自己破烂不堪的衣衫,露着脚趾的烂草鞋,含光结结巴巴道:
“主子,您留下的银钱,我们都留给了那家猎户。我们出了猎户家一直走山路。到了城门外,我们才发现,原来的衣服血迹斑斑,不能穿进城,我们就用靴子换了一身乞丐的行头。”
承影却笑了,脏脏的脸上露出一口大白牙:“主子,这乞丐衣物虽脏破了些,也有好处,好进城啊。我俩顺着墙根溜进来,竟然没人盘问。”
含光无语的低下了头,实在没脸看这二货的兄弟。
沈湛扯扯嘴角,道:“你俩先去洗漱,寝室里有我的衣物,你们自己拿去。小心些伤口莫要碰水,回来我给你们上药。”
很快,两人就干干净净的站在了沈湛眼前。只是承影个子小些,穿沈湛的衣服显得宽松许多,怎么看都像是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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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湛拿来药瓶,问道:“谁先来?”承影道:“含光先来,他伤比我重。”谁严重谁先来,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
闻言,含光褪去上衣。他的伤的确很重,大大小小有十多道伤口,好在都避开了身体要害。伤口基本都止住了血,还红肿着。手臂和肩头各有一处伤口被扯裂,渗着血水。沈湛熟练的为含光上好了药,两处扯裂的伤口也包找好了。
含光慢慢穿好上衣,一转身,瞥见了药瓶上娟秀的字迹“玉露金疮”,也没敢问,只能憋着一肚子的好奇。
沈湛转头要给承影上药,含光道:“主子,还是我来给他上吧。”
沈湛把药瓶递了过去。含光接过药瓶,看着上面的字迹,忍不住的好奇,特意把药瓶在承影面前晃了晃,才开始为他上药。
果然,承影瞬间瞪大了眼睛,道:
“好漂亮的字啊!主子是在哪里买到这样好的伤药?”就见沈湛嘴角微翘:
“嗯,字倒是其次,这药的疗效才是真的令人惊叹。”
“这真是好药,涂上就止疼,还凉冰冰的,舒服极了。”承影赞叹道。
“主子,我来给你上药吧。”
“也好,让你们看看这药的神奇。”说着,沈湛撸起衣袖,又道:“咱们一起受伤,出了大山都用了我们自己的伤药。现在,看看我的伤,已经结痂了,而你们还未完全消肿呢。”
闻言,两人齐齐走近沈湛,细细看了又看,果真如他所说,伤口都结了痂,已经好了七八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