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小路上,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他们地也不刨了,种子也不放了,大剌剌的看着她。
陈蜜蜜从脚往上扫了一下自己的穿着打扮,衬衣衣摆扎在阔腿裤里,清爽利落,没出格的啊!
一个大婶笑眯眯的指着远处说,“小锦泽的媳妇儿哟,长得真俊。”
“你是来找小锦泽的吧,他在西面那块地里,你直走上去就能看到他哩。”
小锦泽的这个知青小媳妇儿真好看,随便一件衣服都比村里穿裙子的女娃子好看,那叫什么……对,有气质。
小锦泽,小锦泽!
陈蜜蜜笑弯了腰,抬头发现大婶一脸莫名的看着她,她止住了笑,朝大婶道谢,继续赶路。
“蜜蜜,快过来。”
陈蜜蜜寻着声音看去,发现丁珠坐在麻布袋上朝她招手。
她走过去,嘴角翘起。
“怎么了,珠珠。”
丁珠贴在她耳边悄声说,“你真的和大队长领证了,你是怎么想的,以后不想回城了,就打算留在这个偏远的地方。”
“我告诉你,你到时候抛夫弃子我就不认你这个朋友了。”
陈蜜蜜拿出一个碗,给她倒了一碗疙瘩汤。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他是我的另一半,以后能回城,我也会和他一起回去。”
高考完,他们就带着爹娘去京市打拼。
丁珠吃了一口Q弹的疙瘩汤,顾不上和她讲话,一口接一口的往嘴里塞。
没一会儿的功夫,整个碗底干干净净。
陈蜜蜜笑了,真是个小吃货,迟早有一天真的会变成小猪猪。
接过她吃完的碗,小声问她,“地里活重,你能行吗?”
丁珠拿出手帕抹嘴巴,笑着道。
“没事,我学聪明了,干不了,我就不要工分了,分粮的时候我拿钱抵上就行。”
看时间也到十点了,陈蜜蜜不再逗留,和丁珠告别,往西面走。
她看到地里忙活的尉父、尉母,喊他们。
“爹,娘,过来喝点水。”
尉母放下手里的簸箕,尉父直接扛着锄头上去了。
陈蜜蜜找了个宽敞的地方,将两个碗放在背篼上,从陶瓷缸里倒出两碗疙瘩汤递给两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