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当中,洛小尘昏过去了。
装的。
一方面是为了符合剧情,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下一阶段的剧情埋下伏笔。
现在自己要跟着格根塔娜回到她的部落,她的部落如果还活着,自己真的会很难办。
最好是整个部落从上到下没有一个活着才好。
众所周知,在女主角陷入水深火热的情况下被男主角安慰,从今以后互相扶持也是典中典。
至于女主角为什么陷入水深火热……
……
你别问。
不过自己也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还是看一看温迪戈部落再说。
魂钢使魔从土壤当中钻了出来。
没人在乎这些和蛆虫一样的东西,就算有人发现了这些小东西,除了羽族之外的家伙也会下意识的远离。
这里就是温迪戈部落,鹿首魔温迪戈与人类混种的诺德人。
他们的头顶都长有庞大且尖锐的鹿角,鹿角的表面还铭刻着奇怪的铭文。
有的家伙犄角上还挂满了摇摇晃晃的吊坠。
这些洁白的吊坠全部都是……用骨头打磨的。
而且,在部落当中,那如同旗杆一样的木头上,还悬挂着一些人形的风干肉。
洛小尘按住了直接动手的心思,操纵魂钢人偶使用法术。
【于漆黑之中寻觅】
【于光亮之中奔迹】
【无边无际,无缈无垠】
【燃起,穷于魔法的根际】
【温洛莎眼火!】
莹蓝色的火焰从魂钢人偶的右眼瞳孔处燃烧。
果然。
这群家伙竟然一个该死的都没有。
料到了,这部戏什么时候能够顺自己的心思才是奇了怪了。
那些悬挂在旗杆子上的肉干竟然是牛肉干!
牛肉干干嘛还非要拼凑出一个人形呢!?这么需要仪式感吗!?吃饱了撑的!?
你们这么纯良让我这个男主角很难办啊。
洛小尘断开了与魂钢人偶的联系。
从山洞当中坐起来。
“格根塔娜,你的族人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
正在穿衣服的格根塔娜捂着胸口深吸一口气。
可无论肺部如何膨胀,也改变不了一些事实。
“呵。”
看着往里塞草团的格根塔娜,洛小尘下意识的笑了出来。
“噗嗤——”
洛小尘的眼珠子被格根塔娜的手指头贯穿。
他可以挡住,但是洛小尘没有这么做。
讲真,只有这时候自己才会由衷的认为……真特么典!
果然自己才是本书主角!
——
片刻之后。
“噶咕嘎咕嘎咕嘎咕——”
温迪戈的部落传出一阵一阵的摩擦声。
高大的温迪戈混种人正在忙碌着,他们将房屋拆解,用绳索系好。
大部分的温迪戈诺德人都没有了鹿角,少部分温迪戈诺德人还留着鹿角。
当中还有一个最高大的诺德人,他的脖子上……骑着洛小尘。
洛小尘在用手里的小锯子割他们的鹿角。
为什么这些诺德人没有杀过人?
因为他们算是诺德人当中有资本的一批。
他们可以把自己的鹿角割掉拿去和帝国或者教国交换盐铁茶糖等必需品。
甚至小一些的诺德人的鹿茸更值钱。
果然,生命会自己找到出路,无论方式方法会有多扯淡。
理论上来说,一般情况下温迪戈部落没有迁移的必要。
可是现在,他们正准备迁移。
洛小尘刚才用粮食买走了这个部落所有的鹿角,让他们顺便迁个移。
他们竟然欣然答应了。
有一说一,资本主义确实有值得学习的地方.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