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
房间内,林绝吃下最后一根面条,一脸满足,他看着面桶内剩下的汤水,心中感慨,再过一段时间,即便是这一桶吃剩下的汤水的价值,都将会高的让人瞠目结舌。
林绝起身,看向窗外,眼中突然闪过一丝疑惑,“奇怪了,都这个点了,那小孩儿,还没有变异吗?”
根据林绝之前的观察,陈婶儿的那个小孙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肯定会在今天发生变异才是。
但是看现在这情况,貌似无事发生啊。
所以,发生了什么?
就在林绝思索的时候,敲门声突然响起。
林绝眉头一挑,这个时候,谁会来找他?
思索着,林绝站起身来,来到了房门口,看向了猫眼。
怎么是他?
林绝皱眉,此刻站在门外的,赫然正是陈志,那个最后下场凄惨的,赵欢欢的舔狗。
赵欢欢?
林绝目光一闪,突然猜到了陈志为什么来此,想来和那赵家人,应该是脱不了关系。
房门外,即便是现在这种天气,陈志依然是一脸的潮红,想到刚刚出发之前,赵欢欢对其的承诺,陈志更是亢奋不已。
“阿志,杀人还是太残忍了。”
“这样吧,你打断林绝的双腿就行了。现在这种环境,若是不能及时的医治,将他弄成残废,恐怕比杀了那林绝,还要更加的让他痛苦。”
“阿志,你别误会,我可不是什么狠心的人,我是担心你,毕竟杀人是犯罪,要是因此牵连你,我会心疼的。”
“而且杀人的话,虽然是现在这种大环境下,但是对你的名声,肯定也不好。给那林绝一点教训就够了。”
“最重要的,是你要安全的回来。我和妈妈在这儿等你。”
“而且阿志,现在这种情况,我们以后,可就要靠你了!”
听到了吗?就要靠他了!
欢欢这是把他当成了依靠了啊!
陈志心中那个激动啊,他努力了这么多年,终于要有回报了。
所以此刻的陈志,可谓是跟打了鸡血一般,十分的亢奋。
甚至连棉服都没有穿上,便拿着改造的猎枪,亢奋的直接来找林绝了。
有了爱情的加持,区区风雪,算得了什么!
林绝透过猫眼,看着陈志这亢奋的样子,心中奇怪,这家伙,怎么跟磕了药似的!
当下眉头一动,开口道:“找我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