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道士招来白马汗 三句不离慕容雪

白马城。

城中居民喜欢称白马城,大草原也习惯了白马城的叫法。

因此,白马城并没有随着白马部的更名而成为鸿雁城,似乎也在向着草原宣誓——草原的白马终不是南飞的鸿雁。

目前的白马城已然成型,经过司空怀南、司空鸿途十年的规划改造,白马城俨然已成为了缩小版的洛都。

学馆开始兴起,商业日渐繁华,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农田稀缺,城市人口和规模很难扩张,但即便如此,白马城的繁华在草原也是很少见的。

漠北宸的面子比众人想象的都大,一张纸,一句话,一盏茶,一彪人马风驰电掣的冲了出来。

为首的风族汉子声如洪钟,让灵儿莫名的想起了那个咋咋呼呼的烧鸡哥哥——臭道士的兄弟怎么都如此的激情四射?基…呸呸呸他才不基,他是大色狼~

一彪人马,清一色的白马骑兵,马上汉子放声大笑,“漠北宸?安达!哈哈哈哈是你吗我的兄弟?!”

“嘿~”漠北宸的嘴角,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一声称呼,让岚郡主的内心彻底破了防,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能力了,为什么自己就没有猜到呢?

漠北宸,这个名字就算是风族人也听说过,他是七品了吗?风国水国二代之间的差距如此巨大了吗?

白马青牛苍狼白鹿,四位草原新秀…至今没有一人到二阶巅峰,最强的就是眼前的白马,六品……

岚郡主的嘴角泛起一抹苦涩,多看了漠北宸几眼,又回过神专心的观察飔钦都日。

壮硕的二b……呃,白马可汗长得不甚高大,比漠北宸要矮大半头,可两个人的身高差完全来自于司空鸿途那粗短有些向外弯的罗圈腿——草原的男儿自幼骑羊,大了骑马,所以大多是罗圈腿的。

这位白马大汗有一张圆鼓鼓的大脸,小眼睛浓眉毛,没有棱角,却不知哪里来的英气,没有明显的肌肉轮廓,没有伟岸的身姿,却就是能给人以雄壮英武的感觉。

他穿着兽皮铠甲配着战刀,脖子上挂着的铁牙挂坠证明了他是草原公认的最强勇士。

司空鸿途的相貌是标准到不能再标准的草原人,唯一不同的是他并没有蓄草原式大胡子,更没有把胡子编成辫子,而是像中土人一样精心的修剪了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