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奖励、阵亡抚恤都有明朝相关制度可循,只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一些比例,就可以顺利执行下去。
但是对于伤残官兵和壮丁,则没有什么好的先例可循。以往都是给些银钱了事,至于这些伤残人员以后是死是活那就和朝廷没关系了。这么做虽然没什么麻烦,但是伤人心。所以杨林要改变这个规矩。
杨林按照志愿的原则对伤残军民进行安置。有愿意一次性领钱的那么就给钱,不愿要钱的就给安排个差事作。例如环卫清洁、渔场捕鱼、矿场监工、放牛养马、守堡放哨、协助衙门办差,给侦缉队、还乡团、游击将军公署等烧水做饭、打扫卫生等。只不过月钱要少些,但肯定够生活就是了。
如果不愿意领钱也不愿意做差事,那就按照功劳在城外分到不低于十亩的土地,免租免赋五年。现在的辽东地广人稀而且平原多,闲置的荒地有的是,只不过离城要远些。毕竟离城近的都有主儿不是。
另外为了增加粮食产量,杨林还给全城军民优惠政策,只要谁多开垦荒地那么这块地不仅归他个人所有,而且种出来的农作物免租免赋三年。
杨林的政策解决了叆阳标营官兵不是本地人的局面,让他们有了自己的土地和田产,等后金军再来进犯的时候,战斗力和作战意志将与现在不可同而语。
同时这一政策也安置了那些难民,使他们有了归属感,变成了叆阳本地人。另外本地的军民也在这一政策中受益,他们变成了拥有大片土地的地主和富农。
在这个时代,生产力的局限性促使农作物的产出与人口增长率不成正比。只有扩大土地种植面积才能养活更多的人口,也是生存下去的根本需要。
杨林的政策是仿照后世的方法,使广大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提高他们的劳作热情和积极性,在此基础上获得大量的粮食。同时他也借鉴了古罗马帝国对士兵安置优待的政策。例如服役满多少年可以获得自己的土地和奴隶,促使军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杨林将这些作为奖励发放的土地称为“功田”,严禁私人之间买卖“功田”,如发现违者将严惩不贷。为了防止土地兼并,保证军民以后不为此流离失所,他专门成立了官办的“叆阳钱庄”,可以用“功田”和名下土地抵押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还规定可以直接以实物来缴税,避免百姓在换算银钱的过程中产生损失,减轻他们的负担。
即便地主本人不想要这些“功田”了,也只能按市价回售给官府。但前提是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并有里长、保长签名画押佐证才行。如搬迁异地、地主亡故等。否则有些人会钻空子,把土地直接回售给官府然后拿着这些钱不务正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