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的人很多,沈衡的屋子已经布置好了,席面也准备的差不多。
看到冯春云来了,张翠花也是一愣,可没想到她会来。
她跟这个妯娌向来不和,其实接触也不多。
主要是他们成婚后很快就去了镇上,就没怎么回来过。
之所以不和,实在是这冯春云鼻孔朝天,看不起他们这些乡下人,相处过的那几天,那叫做一个做作。
她们没有婆婆,只有一个秀才老公公,老公公在镇上教书,身体也不好。
按理说,她这个做大嫂的就该撑起这个家的责任。
她也没指望着新媳妇会勤快什么,可她倒好,真把自己当小姐,还指挥着她做这做那,把她这个当大嫂的当丫鬟使。
关键是,自己不洗衣不做饭一点活儿都不干也就罢了,还嫌弃家里这脏那脏,说她目光短浅没见识。
什么玩意,她这暴脾气才不惯着她,骂了她一顿才老实。
好在不久他们就搬去镇上了,他们也分了家。
至于后来发大水,家里断粮去求救,她也是说尽了好话,还为当年骂她的事情道歉,为了孩子,她没什么不能做的。
只是这个黑心的,不仅不借粮,还把她数落一顿,说乡下的穷亲戚都来借粮的话,他们也活不了。
其实后来想想,那个年头,大家都艰难,别人不借粮,她也说不得什么。
可到底这可是最亲的人,就是觉得这人太无情了。
一个大家庭,若是人人都这样自私无情,那这个大家庭,永远也发展不起来。
还好,老二还算有良心,后来偷偷跑回来给了一袋粮,虽然晚了,但是她也记着,也懒得跟这女人一般见识。
“哟,你这高贵的脚还舍得回来踩我家这脏地啊。”
张翠花讥讽一声,实在装不出好脸来。
冯春云听到这话,这次还没生气,她脸皮向来厚,哪怕大嫂说话不中听,她还舔着笑脸走了过去。
“大嫂,瞧您说的,咱家这可是风水宝地,是我这脚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