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要钱不要命,无良奸商要发国难财

这个王大姐诨名王荷花,今年六十多岁,是个满脸横肉、体重两百斤、性情泼辣的泼妇,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春风杂货店。

这场洪水来了之后,小区门口的超市自然被淹。

但她们位于20楼的家里,有一间卧室一直在当仓库使用,有不少食品幸存下来。

前世天灾来临的时候,王荷花靠着一屋子的食品,很是发了一笔灾难财。

可惜随着食物愈发短缺,他们家就被那些饿疯了的邻居盯上了。

没过多久,他们家就成了小区里第一个被灭门的,家里那些物资也全被抢光了!

论起来,李毅跟这个王荷花有仇。

三个月前,王荷花在小区门口,翻越马路护栏时摔断了胳膊,疼得满身大汗,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当时恰好李毅开车经过,便停下车将她扶了起来,还打了120,亲自把他送进医院。

这桩场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最后却发生了反转。

到了医院后,王荷花一口咬定,是李毅开车将她撞伤的。

他的两个儿子,跟老公张全福,全都是蛮不讲理之人,硬扯着李毅不让他离开,还动手打了他几下。

李毅气不过,也还了手,双方在医院打的不可开交,最后不得不报警处理。

后来警察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这才还了李毅清白。

对王荷花这种龌龊行为,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

泼妇王荷花不但没能从李毅这里讹到一分钱,还落下了个恩将仇报的恶名,引来小区居民的嘲笑。

她不去反省自己的过错,反倒把怨气发泄到李毅身上。

在背后骂李毅: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肯定是脑子有病!

前世的今天,李毅被大水冲走了,正在跟洪水搏斗呢,自然没能赶上这个热闹。

如今看到王荷花哄抬物价出售食物,李毅心中一阵冷笑。

这个泼妇,果然是个要钱不要命的主。

明明十分幸运地在末世拥有大批物资,却非要卖出去。

等到大家为了一包方便面,都可以杀人的时候,你就抱着那些钱哭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