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艳、美貌的西域胡姬载歌载舞,桌子上是上等的三勒浆,还有大块大块的烤羊肉。
“喝!”程咬金端起大腕一饮而尽。
沈烨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味道着实不咋地,带酸味、浑浊,但比安家的酒强太多。
“继续喝!”程咬金又端起酒碗。
就算度数低,也架不住一碗碗喝,沈烨觉得程咬金不怀好意,想灌醉自己图谋不轨。
哼,就这破玩意,我可以一直喝!
程咬金指着几个胡姬:“你、你,还有你,坐到这个孙子旁边,伺候好我这个孙子。”
沈烨总觉得程咬金在占自己便宜,但没有证据。
他连忙道:“老国公!”
“叫爷爷!”程咬金一瞪眼。
“爷爷!”沈烨乖乖道:“孙儿我现在是公主府的长史,要洁身自好。”
“放屁!”程咬金一瞪眼,“当哪门子长史?有什么出息?跟我这个孙子一样,去军方历练几年,这才是男人应该干的事。”
说归说,程咬金还是摆摆手示意那几个胡姬退下。
程咬金颇有几分刘皇叔的遗风,大声道:“接着奏乐接着舞,孙贼,干杯!”
沈烨发现自己低估了老杀才,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三朝元老那心计岂是自己能够玩的赢?
来了卢国公府就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唱跳rap没有篮球。
自己想好的一肚子话硬生生没机会说,你说气人不气人?
沈烨干脆啥也不想,该吃吃、该喝喝,胡姬是绝对不碰,倒不是洁身自好,而是一想到程咬金曾经在这些胡姬身上疯狂卖弄,他就没了胃口。
洁癖!
程咬金对沈烨的评价也提高了几分,他怎么可能对沈烨掏心掏肺?
鬼知道沈烨是谁的人。
见他,是给程伯献面子,也是结个善缘。
以后的路还长,慢慢来,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