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十二月,毕沅被任命为陕西按察使。次年,乾隆帝出巡期间,毕沅得以觐见,并向皇帝汇报了甘肃遭受严重干旱的情况。乾隆帝对此高度重视,下令进行赈济,并减免了约400万两的 速 欠 田赋,以帮助受灾民众渡过难关。这一举措体现了毕沅在灾害应对方面的敏锐性和责任心。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毕沅升任陕西布政使,进一步巩固了他在地方治理中的地位。两年后,即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他被擢升为陕西巡抚。在这一时期,黄河、洛水、渭河相继泛滥成灾,毕沅果断决定开仓放粮赈济灾民,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此外,他还积极组织民众开垦荒地,达80余顷,并疏通渠道灌溉农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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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沅不仅关注民生,还重视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他在陕西任职期间,特别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迹,如缮修华岳庙等名胜古迹,并将征集的碑刻储藏于学宫之中,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他还设立了姬氏《五经》博士,负责祭祀文、武、成、康四王及周公墓,彰显了他对历史文化的尊重与传承。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毕沅因政绩突出而被赐予花翎,这是对他工作的肯定。然而,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由于处理高朴在叶尔羌私采玉石事件上的疏忽,毕沅受到了乾隆帝的严厉批评。此次事件虽未对毕沅的仕途造成严重影响,但也提醒他在处理政务时需更加谨慎。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毕沅因母亲张藻去世而离职守丧。次年,陕西巡抚职位出现空缺,乾隆帝考虑到毕沅在西安任职已久,且守丧已近一年,特命其署理陕西巡抚。这一任命打破了常规,显示了乾隆帝对毕沅的信任。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河州发生内乱,毕沅会同西安将军伍弥泰、提督马彪等人率兵前往平叛。事态平息后,乾隆帝赏赐毕沅一品顶戴。然而,同年,由于甘肃一些州县谎报灾情,毕沅未能及时上报,导致冒领赈济的问题暴露。毕沅为此请求罚款5万两白银以弥补损失,但仍遭御史钱沣弹劾。最终,乾隆帝在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褫夺了毕沅的一品顶戴,并将其降为三品。
尽管经历了短暂的挫折,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毕沅的顶戴得以恢复为一品,并在守丧期满后正式担任陕西巡抚。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面对甘肃再次发生的内乱,毕沅果断派遣军队进行镇压,再次展现出其在处理紧急事件方面的果敢与高效,赢得了乾隆帝的高度赞扬。
四、历抚豫荆
乾隆五十年(1785年)二月,毕沅被调任为河南巡抚。此时,黄河北岸地区连年干旱,粮食欠收导致租税难以征收,地方仓廪空虚。毕沅敏锐地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随即上书朝廷,请求截留漕粮二十万石作为应急储备,并严禁私自囤积粮米,以稳定粮价。此外,他还提出疏通贾鲁河、惠济河,以改善漕运条件,确保粮食运输畅通。毕沅的这些奏请均得到了乾隆帝的批准和支持。
同年,毕沅还奉诏调查淮水的发源地。经过细致的勘查,他确认淮水源自桐柏山,并将这一发现报告给了乾隆帝。乾隆帝对此非常满意,特地御笔书写《淮源记》赐予毕沅,以表彰其在地理考察方面的贡献。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六月,毕沅因政绩突出而被赏赐黄马褂,并擢升为湖广总督。然而,由于伊阳县(今河南汝阳)发生了秦国栋等人杀害官员的案件,且案件迟迟未破,乾隆帝对此十分不满,下达旨意责斥毕沅,并将其调回陕西巡抚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