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雍正帝:清朝盛世的奠基者

雍正帝深知,要想真正稳固自己的皇位,就必须消除那些潜在的威胁。因此,在政权初步稳固之后,他开始逐步削弱和打击政敌。首先是将胤禵从西北战场召回,并加以圈禁,这不仅是为了消除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也是为了展示自己作为皇帝的权威。胤禟则被发配至青海西大通(今青海大通西北),远离权力中心。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防止任何可能的反叛。

在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基础之后,雍正帝进一步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手段。雍正二年(1724年)三月,青海平叛胜利的消息传来,雍正帝政权的力量得到了增强,于是他开始加紧惩治胤禩一伙。四月,他公开指责胤禩“肆行悖乱,干犯法纪”,并宣布要与诸大臣共同追究其责任。随后,胤禩被削去了宗籍并被圈禁,还被改名为“阿其那”,而胤禟同样被削宗籍、圈禁,并被改名为“塞思黑”。此外,皇十子胤?被圈禁,康熙帝的皇十四子胤祯(胤禵)先是被派去守陵,后来也被圈禁。康熙帝的皇十二子胤祹被降爵,就连曾经支持过胤礽的皇三子胤祉也被革爵圈禁。

同年五月,苏努贝勒被革职,雍正帝御制《朋党论》,进一步打击胤禩党人的势力。然而,随着年羹尧和隆科多的问题浮出水面,雍正帝暂时放缓了对胤禩的攻势,转而处理年羹尧和隆科多的问题。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年羹尧被赐死,雍正帝随即加快了对胤禩等人的惩罚。至雍正四年(1726年),胤禟和胤禩先后被囚禁致死,胤禵被迁至京城景山。蔡怀玺自杀,郭允进被枭首示众,其他胤禩党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至此,经营多年的胤禩集团彻底垮台。

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帝以作威作福、结党营私之名,责令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自尽,并削去了隆科多的太保职位,后也将其圈禁致死。这些行动不仅是对个人的惩罚,更是对整个朝堂的一次震慑,表明了雍正帝维护皇权的决心。

四、主政改革

雍正帝即位后,立即着手进行了一系列旨在整顿吏治、改善民生和社会秩序的政治改革。他深知康熙晚期的社会问题,诸如朋党斗争导致的政治腐败、官僚系统的混乱、贫富差距的扩大、以及长期的西北用兵带来的财政压力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雍正帝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期解决当时的困境。

雍正帝在即位之初就表达了对当时社会弊病的深刻认识。他认为,当时的社会风气已经变得懈怠,各种弊端丛生,如果不及早纠正,将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为此,他要求大学士、尚书、侍郎等高级官员就政事中的应行应革事项进行密奏,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在雍正元年(1723年)元旦,他向地方各级文武官员发布了上谕,强调古代的忠臣都是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现兴利除弊的目标,以此号召官员们积极投身于国家和民众利益的改革之中。

雍正帝的改革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反对因循苟且:雍正帝认为,当时的人们已经习惯了敷衍了事,如果不对这种现象进行整治,将会导致更多的问题。他明确表示反对“因循玩愒”,即因循守旧、得过且过的态度,并批评那些认为改革是“多事”的人是“浅见无知”。

整顿吏治,以利民生:雍正帝深知官员腐败对国家的危害,他在元旦上谕中指出,许多官员为了个人利益而牺牲公职,这种行为必须得到纠正。他希望通过整顿吏治,提高政府效率,最终达到富国裕民的目的。

反对朋党:雍正帝认识到朋党之间的斗争会破坏朝政的统一性和君主的权威。朋党间的互相攻击、任用私人不仅会失去正常用人原则,还会干扰君主的用人权。因此,他决心清除朋党势力,尤其是那些基于科甲出身官员的师生同年的宗派关系。

雍正帝在具体改革措施上也采取了果断行动。雍正元年(1723年),他接受了山西巡抚诺岷的建议,推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前者是指将地方官员征收的额外税款( 耗 羡 )上缴国库,以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并限制地方官员的横征暴敛;后者则是通过发放养廉银的方式,鼓励官员廉洁自律,减少贪腐行为。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针对康熙末年各地严重的亏空问题,决定进行全面清查。对于贪污腐败的官员,他下令立即抄家追赃,并规定民间拖欠的款项必须在短时间内分期缴纳。同时,他还规定地方若有亏空,必须在三年内补足,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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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政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