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独掌道纪 白特慢啊 1549 字 22天前

便是这个道理了。

白明用力点头,小鸡啄米也似:

“阿兄识文断字是爹过世之前教的,绝不是风寒之后,脑袋开窍了。”

白启一家本是中三等的“农户”,有着七八亩的好田。

养活个五六口人不成问题。

可惜娘亲因为早产出血死了,便宜老爹又患了一场大病。

耗光家财,贱卖田产后。

只能跟着商队做些跑单帮的活计。

麻绳偏挑细处断。

好巧不巧,几年前撞上那场席卷义海郡的“天倾之祸”,从此再也没了音讯。

就这样,爹娘撒手而去,也没帮衬亲族的白启。

为了讨生活,不得已投身进鱼栏,成了下三等的“贱户”。

“家里可以典当卖钱的东西,一样也没剩下。

唯独只有一摞杂书。”

白启颇为庆幸,若没这些“家产”,兴许只能当文盲了。

无论在哪个时代,识文断字都是重要的本领。

也是上进攀爬的阶梯。

“还有,阿兄,今天柴市的林管事过来,问我愿不愿入‘奴户’。

炭坊的少东家,正缺个伴读。

他还说,像我这种认得字,还能写的书童,最少值五千钱!”

白明忽地抬头说道。

“柴市?姓林的?下巴有个大黑痔,像死苍蝇的那个?”

白启眉头皱紧,这人是西面炭坊的管事。

据说,专门负责采买奴仆的活计。

所谓“奴户”,就是签过卖身契,从此生死不由己的下等人。

黑河县上那几家大户,每年都会派管事出来挑选采买。

厨娘,婢女之类,没什么太多要求。

能干活就行,卖得较为便宜。

像书童,马夫。

因为有一技之长,相对来说价钱会高一点。

能被开出五千大钱,算是不低。

“你怎么回绝的?”

白启直接问道。

“就按照阿兄交待的,讲自己有羊癫风,不知道啥时候犯病,做不得伴读的差事。”

白明低头扒饭,轻声道:

“不过姓林的知道后,没像其他人一样扭头就走。

他说当不了少东家的书童,可以当他家的仆从,他不嫌弃。

但只给两千五百钱。”

白启眯起眼睛,他每每捞到大货去鱼市,总能听到县上的小道消息。

其中之一,便是炭坊的林老六。

最喜欢借着采买便利,寻些长得干净的男童带回家。

“别搭理他,老爹死前说过,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白启眯起眼睛,如果他有足够的实力。

这关头,就应该说一句“取死有道”了。

可惜……

目前而言。

自己只是个打渔的贱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