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将电磁步枪的枪口对准了戴蒙斯的脑袋,命令道:
“把头盔摘了!脸抬起来!”
戴蒙斯连忙把双手放在头盔上,准备执行哨兵的命令。
由于他的动作过快,精神高度紧绷的哨兵还以为这家伙要来一场“绝地反杀”的戏码,吓得他连忙后退数步,食指也搭在了电磁步枪的扳机上。
“动作慢点!你他妈的想吃枪子吗?!”
哨兵端着枪大吼道。
戴蒙斯又被吓得一哆嗦,手头的动作一下子慢了下来。
他十分“轻柔”的摘下了头上的全封闭作战头盔,又慢慢的把脸抬了起来。
由于他仍趴在地上的缘故,这个动作使得他的脖子异常的难受。但为了从哨兵的枪口下活下去,他也只能默默地忍受。
戴蒙斯刚把脸抬起来,面前的哨兵就认出了他的身份。
“呦,这不是戴蒙斯吗?这才多久不见,怎么就这么狼狈了?”
哨兵揶揄了起来,原本高度紧绷的神经一下子就放松了下去。
在他们连里,戴蒙斯算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一个贵族,却天天只能与“人形牲口”们为伍……这种事情还真是有够好笑的。
在他们连队的士兵眼里,戴蒙斯算是那种“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典范。
一个来自偏远行星的小贵族,不老老实实加入近卫部队、成为为帝皇陛下浴血奋战的一线士兵,反而偏要动什么歪心思,要去当什么军官。
想当军官也就罢了。
偏偏这家伙还不敢去前线一刀一枪的搏杀,而是靠着父辈的摇尾乞怜,试图能让大人物们“赏”他一个军官的职务。
大人物们给自己的亲属子女还安排不过来呢,会对你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小贵族“开恩”?
凭什么?
凭你老爹专门给大人物们卖沟子吗?
这不,他老爹像条狗一样给大人物们摇了一辈子尾巴,最后只给自己儿子换来了一个惩戒军上尉——
狗都瞧不上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