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烟雾的掩护,斯蒂文森迅速从管道顶部的隔层里跳了下来。
落地之后,他甚至连掩体都没找,而是直接趴在地上,从腰间掏出了一颗接一颗的电浆手雷。
烟雾弹的热量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对敌人造成最大的混乱。
在这种时刻,电浆手雷无疑是最高效的选择。
“救命啊!我受伤了!谁来救救我!”
斯蒂文森一边向四周大喊着,一边拉开了手雷的引信。
管道里此时已经完全被烟雾填满,敌人根本分不清他是敌是友。他这样喊,既可以增加敌人的心理压力,也可以让敌人搞不清敌我位置。
按照记忆中敌人最密集的位置,斯蒂文森把电浆手雷一颗接一颗的甩了过去,而后他连忙向一旁翻滚,尽可能远离手雷的杀伤范围。
烟雾弥漫的管道里很快响起一连串爆炸声。
随着电浆液在烟雾中飞溅,四面八方都响起了惨叫声。
斯蒂文森趴在地上,拿起一把缴获来的电磁步枪,向四周胡乱的开了几枪。紧接着,他又大喊道:
“敌人在我们后面!他们混进来了!”
就在烟雾离得敌人晕头转向的时候,斯蒂文森的队友们也配合的喊道:
“弟兄们!跟我冲上去!贴着他们打!”
敌人的枪声很快乱了起来。
由于管道里充满了电子干扰,他们没法从战术地图上确认队友的位置。该死的烟雾又严重阻碍了他们的视线,使得他们完全成了“睁眼瞎”。
敌人试图通过口令,在烟雾中区分敌我。可斯蒂文森早就从先前的侦查中摸清了敌人的口令,这使得口令非但无法辨明敌我身份,反倒加剧了敌人的猜疑。
很快,敌人就在慌乱中与自己人交上了火。
眼见目的已经达到,斯蒂文森根本不打算恋战。
借着弥漫的烟雾,斯蒂文森趴在地上,喊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暗号:
“我们被包围了!快跑啊!”
“都他妈的冷静!向我的位置靠拢!”
慌乱中,敌人很快上当。有人开始在烟雾中大声指挥,试图让周围的士兵们冷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