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章 社会资源补偿税

论神殿的建立 郁之 1636 字 27天前

顾晗晗想到自己在金门星见到那些形销骨立在垃圾场翻菜叶子为生为了两千宇宙币的安家费争先恐后赴死的流民们,竟然有一瞬间真觉得丽春女士的话非常正确。然后她敲了敲脑袋,赶紧把这个匪夷所思的念头给镇压了下去。

“什么呀,这种事根源明明是奴隶署的制度有问题,怎么能歪到人道主义上头去。”她说,“自由和抛弃明明就是两码事嘛!虽然我们现在可能改变不了法律也对交易署的制度没辙,但正确的道路和方向总要先找到,不能随便转进呐!”

丽春动了动嘴唇,神情里有一种隐晦的尴尬。

“可是……可是……”她迟疑再三地说道,“可是小姐,就算奴隶署的制度没问题,自由证能够立即拿,失主的奴隶也照旧会沦为流民呐!因为自由民入籍遵从的是国内法。”

“什么?”顾晗晗皱眉,丽春的这句话她没太听懂。

“就是说释放奴隶能不能够成为一个国家的公民不仅需要他首先是个自由身,不能有一个拥有他权属的主人,还需要取决于他所属国家是什么法律。宇宙法规定奴隶的奴籍是哪个国家,那么他得到释放之后就是归属哪个国家的人口。但他在国家属于什么阶层,是不是公民,就要看这个国家的法律有什么具体规定,这名释放奴隶自身能不能达到公民的条件。”

这顾晗晗更加听不懂了:“成为公民需要还需要什么条件?既然是这个国家的人,也不是奴隶了,不都应该自动成为公民吗?”

“事实上是需要的。”丽春说道,“一个国家的公民之所以成为公民是因为他生而有之的作为公民在这个国家生存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免费享受国家疆域领土、公共资源以及各种社会福利的权利。但奴隶却不是生儿有之,天生就能够享受这些权利的。一个奴隶,当还是一个奴隶的时候,他是由他主人来养活的,他享受的一切都是都是由他的主人给予并付账,并没有侵犯整个国家的社会资源和公共福利。现在当这个奴隶不是奴隶了,如果法律允许他什么都不必做就可以成为公民,那实际就等于是他挤占这个国家属于其他公民的资源白白享受各种福利。这当然不合理也不可能。”

“所以,为了对整个国家和社会公平,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相似的规定,要求自由的奴隶必须缴纳一定数目的社会资源补偿税然后才能成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或者形式上会有很多表现方式,比如说连续纳税多少年,购买了多少不动产,掌握了某种技能,或者在某些特殊的岗位上服务了多少年之类的,不一定是直接收钱,但究其根本,就是一种社会资源补偿税。”

“一个失主的奴隶,通常身无长物,别无特长,除了自由一无所有,他们过去的主人如果愿意替他们出这笔社会资源补偿税还好,如果不愿意,那么靠自己能能付得起的可能几乎没有。他们不是奴隶,是自由民,但又不是公民,不享有公民权,国家的一切福利与好处都与他们无关。于是,在奴隶与公民之外,一个实际上的贱民阶层就形成了。他们很可能没有受教育的权力,并且子孙后代也没有受教育权力,一出生就是贱民。只能从事某几种特定的行业,并且报酬甚至人身安全都很难保障。因为直到他们满足条件成为公民为止,他们本身很有可能都不适用于任何国内法,包括物权法在内的所有国内法,于是也就没法受法律保护。对于贱民这个阶层来说,如果成为公民无望,那么最好的出路大概就是成为流民。至少宇宙适用的是人权法,所有的自由民都适用。”

顾晗晗点点头:“那么也就是说登记为自由星盟的奴隶就没这方面了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