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大团结’攻势(为七千凡尘加更!)

再说,现在只是一起去香港,是否带家人过去以后看了再说,大家又不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怕这怕那的,一帮穷的叮当响的大老爷们没有任何欺骗的价值。

张志在国内来回跑了十几天,当他返回鹏城的时候带了二十六个人。

看着张志嘴里老板买的一栋用来安顿他们家属的楼房,二十来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别的先不说,这财大气粗的感觉扑面而来。

暴发户!

腐朽而奢靡的资本家!

但想到这些都是给自己家人住的……真香!

……

这次过港依旧走的水路,并不是说王轩没能力让大家以正式身份到达香港,他是不想让大家暴露在阳光之下。

这些都是他手里的秘密武器,隐藏的越深越好,当这些武器绽放光芒的时候带来的必然是一片血腥。

王轩并没有在星辉见张志的战友,而是选了一个大仓库,包括住的地方,王轩都是分散成六七个地方安排的,而且都是人员比较混杂的区域。

当几辆面包车开到仓库门口后,一帮人趁着夜色在一个小弟的带领下走进了这个大仓库。

仓库被整理的很空旷,十几个大灯泡照的里面跟白昼一样,王轩事先安排了几个大桌子并且摆满了酒菜,一是给大家接个风,二来国人第一次见面都喜欢在酒桌上。

第一次见面喝杯酒大家自然就能熟络起来。

这些战场上退下来见惯了生死的战士却有些拘谨,打生打死不怕,可给私人老板干活这种事情还是很不习惯。

这时候的国内还是铁饭碗吃香,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也是如此。

在90年代个体户都是被人看不起的存在,更何况是给私人老板打工的了。

身份角色一时间很难转变过来,特别是张志对仓库门口迎接他们的这个20出头的年轻人喊老板的时候,一下子大家都有些懵逼。

这就是志爷口中的老板?这也太年轻了!?靠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