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血狩狂欢

法尔多手握长矛向赛加鲁斯攻来,却被一只形似孔雀的眷兽撑开光幕拦住。

他见状也不停留,直接舍弃长矛,将对方留给身后的队友,自己从侧边滚过,手中爪刃弹出,向着赛加鲁斯的心脏捅去。

血族常被误认为是不死族最大的原因,就是这种生物极其难杀,除了心脏和大脑外不存在其他要害。

割喉不死,血池永生,甚至斩首后都可以在短时间内用「鲜血魔法」把头颅接回来,属于是比不死者还要难缠的存在。

火铳架住爪刃,赛加鲁斯看向和自己角力的法尔多,嘴角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

“不,我要从你的尸体上扒下来!”

“那就试试吧!”

带着倒刺的铁鞭从侧面抽来,赛加鲁斯化为蝙蝠四散躲过,又在不远处重新聚成原貌。

小主,

他轻轻拍了下衣角上的灰尘,看向四周围上来的几道身影,摊了摊手,

“差点忘了,老鼠总是成群的,不是吗?”

血族的社会性很低,大多数都是单人隐居在自己的封地庄园,身边陪着一大群血仆奴隶,少有同类混居。

长生种总是耐得住寂寞,也习惯了孤独,就算是关系最亲密的夫妻,一年能有两三个月腻在一起,在血族里都是感人泣下的至深至爱。

不过血族对感情很忠诚,生育欲望极低且从不乱搞,唯一的不好处就是可能因为长期分居,会忘掉另一半的名字。

比如赛加鲁斯,结婚都两百年了不知道自己妻子叫什么,直接问又不够绅士,所以每次写信的称呼都是“我亲爱的小乖兔”,整得和自己多浪漫一样!

【朽败】的血裔大魔王弗拉基米尔大公,也就是赛加鲁斯的上司更吓人,把侄女错认成妻子爱了一百多年,让看乐子的【诡诈】懵了圈。

不是哥们,这个瓜我等了一百多年,你硬是没认出来,最后你们仨还给我圆回去了?

坏了,我成乐子了!

所以【诡诈】非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