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法院、法警局、检察院

少部分地位较高的自由民,能够经济自决,一般也不经常会产生非民事纠纷。

这些人也往往是非民事纠纷的受害者。

因为他们所处的位置很尴尬,介于平民和贵族之间的中间层。

这些贵族由于修昔底德陷阱的存在,必然会针对这些自由民。

修昔底德陷阱,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格雷厄姆·艾利森在2012年提出,此说法源自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就伯罗奔尼撒战争得出的结论,雅典的崛起给斯巴达带来恐惧,使战争变得不可避免。此说法通常在国际关系中使用。

而这些自由民之所以能成为自由民,往往是因为他们的惊才绝艳,贵族们用通常形式打压他们,往往不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通常形式不起作用我,那自然就要上非通常形式了。

贵族们最常采用的非通常形式是什么呢?

答案很明显,就是雇佣忍者绑票、威胁、暗杀。

贵族雇佣忍者去干一些脏活累活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

所以这些中间层的自由民很容易就会受到忍者的侵害。

根据木叶法律的规定,木叶法律的适用范围有属地和属人双重原则。

属地原则,就是发生在木叶之内的案件,木叶有权利管辖。

属人原则,就是木叶在册的平民和忍者相关的案件,木叶有权利管辖。

因而,只有侵害位于木叶之内的自由民,和登记于木叶户籍的自由民,木叶才会进行管辖。

一方面,这样做的工作量比较小,也比较符合木叶的实际情况。

另一方面,这类案件的侦办难度比较大。

由于木叶对忍者的户籍管理相对严格,同时也有比较丰富的任务来源,很少有忍者会外出接私活。

只有没有加入木叶的一些火之国流浪忍者,或者是受雇佣的外国忍者,会执行类似的任务。

而忍界的忍者,就算是叛忍也会遵守一定的忍者操守,至少不会轻易背叛宿主,或者把宿主的信息轻而易举的说出来。

木叶的安防措施还是可以的,所以木叶很容易就能抓到这些行凶的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