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恨恨到:“因为只有那富贵场,才能出温柔乡。耕读人家多出贤妻。英台,你曾说过,你不在意富贵,誓比贤妻恒少君。怎么今日你言语与之前全部颠倒,誓言全不做数。”
祝文文看他眼圈通红,声音呜咽。知道自己的话伤他心,心里不忍,问题是如果不分开,梁祝结局就一个死字。只有刺激才能转圜他得心性。
祝文文背身道:”是,全都不作数。就当你我不曾认识。”
虽说是游戏,但祝文文从没对人说过这样狠绝话。即使是真人,伤他心,也比看他死强。再说谁没有失恋过,他不谈下一个女朋友怎么知道人生大有味道。
所以任由梁山伯呆在那里,自己转身回到马车那边去了。
“给他一点时间想想吧。他最好能才想通。”
阿水伸着脖子一直向水潭边观望。
焦急等了半晌,只有祝文文一人回来。她只觉不妙,连忙跑上前询问梁山伯。祝文文扬手指了指溪边自顾自走着 。
阿水会意,拔腿朝着祝文文来得方向奔去。
走到到马车边,谷大仓熟练的把大腿弓着,让祝文文借力踩着上车。见车厢内一篮子新鲜的瓜果,祝文文伸手拿一根黄瓜‘咔嚓,咔嚓’的大嚼起来。
这黄瓜甘甜爽口,清香多汁,甚是爽口。吃得高兴,祝文文夸道:“还是古人好,这没有农药化肥的黄瓜真好吃。”
她不知的是,她在这里所所说的现代词汇,都会被这个世界自动屏蔽掉。她前面自爆自己身世会换成动物的声音。
这会这话到了谷大仓耳朵里就是:“这黄瓜真好吃!”
谷大仓朗声道:“小姐喜欢吃,我再去寻些就是!小姐以前不喜这胡瓜,说这瓜吃了口中有味。今天是我看着新鲜,嘴馋了买两根。”
祝文文嘿嘿一乐,忙拿出两根递给谷大仓,笑道:“喜欢便吃,这天吃这个最舒服,这要是在井水里泡过。喝!更好吃。”
谷大仓接过黄瓜,站在车辕边,也大吃大嚼起来。
谷大仓喜欢和自己小姐这样待着。看他高九尺身似黑塔,虎眼豹壁鼻。却生得一副善心;满脸酱紫,一脸的络腮胡,模样粗狂,却对自己小姐细心。
他从小就力大无比能吃能睡。待到16岁便因为太能吃被父母支出去讨生活去了。他无学无才,却因力大无比却被山大王看上,喜欢他这憨直的性格,教他武功跟着土匪下山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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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大仓当山贼也只是为了吃饱饭。直至一次下山,见同伙糟蹋了一户农家女后还杀死了襁褓中的孩子。谷大仓眼睛一红,一刀下去,削去那贼得脑袋。无路可走逃回家乡。
这乱世,他在官道边开茶棚,官兵比吃茶的多。一日向吃茶得官兵要茶钱,被官兵拖在马后戏耍。马后拖行不过百米,他浑衣衫全破,人像个血葫芦。
是祝家小姐马车路过,与官兵辩说,又拿出蜀绣铜钱才救他性命。
从那以后,谷大仓只认这祝小姐一人为主。白天他在小姐跨院之外,扫地练武。夜间,他在跨院外抱着哨棍住在厢房。
夫人带小姐出游他就充当马夫。
起初夫人见他面目丑恶,有些害怕。反而祝老爷信任道:“看这人不善言辞,倒有几分忠心侠义,留着跟着英台吧。”
从那以后,小姐走哪他护到哪,女扮男装上去书院,他更是不离身。
他自从知小姐和梁山伯的心意。便厌恶这白面书生,拐带自家小小姐。每每见他从没好脸色,背地里喊他‘酸臭吊书袋’。偏又小姐和阿水都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