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刚一亮。
安静就把牛大力给的棉袄拿了出来。
三位男士的棉袄都是藏蓝色的,款式别无二致,色调深沉内敛。
唯有安静的是一件花棉袄,色彩明艳。
秦臻和赵凌风两人皆是身材高大的男子,身高均在 180 以上。
当他们穿上那藏蓝色的棉袄,依旧展现出身姿挺拔的模样,帅气逼人,魅力十足。
秦臻面容刚毅,神情一贯沉稳,穿上这件棉袄后,更增添了成熟稳重的气质,整个人周身仿佛散发着一种独特的、能让人安心的魅力。
赵凌风自从刮了胡子后,面容愈发俊朗,此刻身着棉袄,眼神灵动洒脱,也透着一股风流不羁的帅气。
而安静自己,身高不过 160 多一点,穿上那件花棉袄,站在他们面前显得矮胖矮胖的。
相比之下,慕笙穿上棉袄也是胖嘟嘟的,不过他是小孩子,看着就特别可爱。
安静长期喝着灵泉水,皮肤愈发细腻光滑,身体的各个机能也都保持着不错的状态,只是这身高却没法再增长了。
个高的人确实占据优势,仿佛天生就是衣架子,不管穿什么都显得好看。
安静心情郁闷地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花棉袄。
“你别说,你穿的这花棉袄挺好看的!” 赵凌风一本正经地说道,之后却抿紧嘴巴使劲憋着笑。
那嘴角的动作那么明显,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努力憋笑。
安静瞪了他一眼,从空间拿出一个包子,恶狠狠地啃着。
“安安,我也觉得你穿这个很好看,挺喜庆的!”秦臻真诚地说道。
“妈妈,你穿什么都美!” 慕笙乖巧地说道。
安静什么话都不说,只是一边继续啃着大包子,一边在心里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
等自己吃饱了,心理建设也做好了,这才给三位男士拿了早饭。
吃完后,等了一会儿,谢光国、牛大力、虎子就来了。
大伙儿又搬了几台办公楼的电脑,打算再换点积分。
这次,一行七人,分坐在两艘皮划艇上,朝着溪山公园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