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寅的家在布鲁克林区,位于纽约南部,有着250万人口,是五大区中人口数量最多的一个。因为人多,所以治安便比较混乱,一到晚上,就很少有人敢出来。一般这时在外面游荡的不是流浪汉就是流氓混混。
大部分华人在纽约定居都会选择这里,虽然各方面条件差,但生活成本相对来说较低,这在骨子里讲究勤俭节约的华人来说简直是最佳的选择。至于平日里会遇到的麻烦,咳咳,习惯就好。
“回来了?今天怎么这么迟?”
走进自家的小餐馆,老妈正在擦桌椅,并没有客人,看起来今天生意不太行。
“学校有篮球赛,就停下来看了会。”肖寅将书包放下,帮老妈一起擦桌椅,擦的时候,下意识的就用上了咏春的巧劲,一下子就省了很多力气,胸口处至尊骨还在缓慢散发热流,虽然它极度渴望力量,但生命本质的差距,还是让它在不断提升肖寅的体质。
老妈是二代移民,那时国内正处70年代,祖父为了生计远渡重洋来美国讨生活,其艰辛自不用多少。长相来说,老妈只是中等,更是因为常年的操劳,皮肤有些粗糙,但即使这样,华人天生显年轻的特质,让她打扮起来,也好看过同龄白人女性。
家庭条件虽然一般般,但老爸老妈都是性格很好的人,所以才能让肖寅在一开始的下意识抵触变成彻底接受。
“今天作业多吗?赶紧写完,你陈阿姨一家今天要请我们吃饭。”老妈擦得很细致,餐馆虽然有些年头了,但看上去就很令人舒服。
“知道了。”肖寅应了一声。
晚上吃饭,陈阿姨一家四口都在,作为老妈的几十年闺蜜,两家走的很近,她家女儿更是同肖寅从小玩到大,儿子也很喜欢跟在肖寅屁股后头。
“我听说今天下午你们科里苏有个叫肖的华裔,狠狠击败了我们圣罗兰的篮球队,不会是你吧?”陈阿姨女儿叫做熊美琳,英文名琳达,身材高挑,长相中上,此时穿着无袖小衫凑近肖寅问道。
“你不会是来问罪的吧?篮球比赛而已,还特地跑来我们学校,如果输了那就太难看了。”肖寅倒是忘了熊美琳是圣罗兰的了,相对于科里苏,家庭条件更好的都喜欢去圣罗兰,陈阿姨家开着一个小公司,所以条件比他们家好不少。
熊美琳啪的拍了一下肖寅的肩膀,像是重新认识他一样说道:“没看出来啊,你篮球竟然打的那么好,我身边好几个女孩都在打听你的联系方式,不过听说你约你们学校的女神周末看电影,她还答应了?”
肖寅诧异道:“消息传得这么快吗?这才几个小时吧。”
熊美琳耸耸肩:“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人多喜欢传八卦,如果你上论坛的话,很容易就能找到大量关于你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