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拿起了一块面包沾着素汤大口吃着,完全不当自己是外人:“我希望即刻前往金士顿。”
这名年轻的荷兰船长吃东西的动作都頓了片刻:“恕我冒昧先生,现在的金士顿不是我的船能够插手的,并且我奉劝你也在近期不要前往。”
船长抬起了头,用审视的眼光打量着眼前的三人,他是一个识人的人,并且觉得能从一个人的气质看出很多东西。
卓尔不群!
这是戈登给他最强烈的感觉,每个人的行为,处事当时,其谈吐举止,加上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对于自身实力的底气,都会形成一个人的气场。
戈登有着超脱于这个时代的思维,强壮的体格和一种放肆的潇洒,虽然身上海腥味扑鼻,却也不能掩盖住“大人物”的气息。
“你是谁?大海上应该有你的名字。”
“这就是我必须前往金士顿的原因,我的船还有我的人都在等着我。”
年轻的船长仔细打量了一下戈登的脸:“你知道吗?你让我想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人,击败了黑珍珠的不死人,踏足过原始丛林的黄金国,据说其财富可以买下整个伦敦。商人视之为救星,海盗视其为肥肉……”
“哦?我什么时候这么有名了?”
戈登自言自语,却没有任何干扰到眼前的人。
他只是吃了一口面包继续说着:“但是你不可能是他,因为昨天下午的时候,那艘名叫寒鸦号的船就在这片海域与数十艘海盗船交火,击沉两艘后带着火焰北上了,这也是我为什么在这里的原因。”
戈登从未想过自己能够在这里得到寒鸦号的消息,毕竟大海实在是太大了,而自己随便登上的一艘船竟然亲眼目睹了寒鸦号的海战。
“还有一艘船呢?应该还有一艘大船在哪?寒鸦号不该只有一艘船。”
戈登突然大声问到,让后者愣住了片刻。
“我不知道,当时炮声震天,我们没能敢靠近,你所说的还有一艘船,可能有,可能没有。”
“你知道寒鸦号往哪走了吗?带我找到他,这些都是你的了!”
戈登的话语斩钉截铁,从口袋里掏出了大量的银币,以至于这种东西完全超过了腿的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