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博·威尔逊之所以称呼为红胡子,那是因为每次在杀人的时候,血液都会沾染在他喜爱的两撇胡子上,将其染红。
他摸着自己手中圣殿骑士的戒指,心里想了很多。
他是一名海盗,一名十分纯粹的海盗,至少一年以前是这样的,他喜欢劫掠,杀死那些可怜人,夺走他们的金钱,他们的货物。
他十分享受这一点,并且让他攒足了金钱,在金斯顿有了自己的宅子,庄园,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还有一个乖巧的儿子。
不过他从来都不让她们知道自己到底是做什么的,只说是一名商船的船长。
他犯了海盗的大忌,那就是爱情,海盗之所以肆无忌惮,那是因为他们没有顾忌,没有软肋。
如果再有两年的时间,不,最多一年,他说不定就可以全身而退,成为一名西班牙殖民地的富商,过上安逸的生活。
他将有体面的生活,美满的家庭,吃着上好的白面包,再也不用在大海上劫掠,甚至躲避海军的追杀。
他已经四十五岁了,已经不再是那个年亲力壮的红胡子了,挥舞弯刀的手开始慢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再被鲜血染红了胡子,只是拔出手枪打死敌人。
年轻人追求着刺激,但是当享受完这些之后,感到的是无数的空虚,还有疲惫。
在那一天,他如同往常一样带着自己的水手们盯上了一艘客船,这些能够商船的人带着不少的细软,金银,他们不仅可以搜刮不少的金钱,还可以将人员扣做人质,然后索要赎金。
当然,这种行为虽然赚钱比较快,但是风险也是极大的,在红胡子的一生,仅仅成功了一次,还是被西班牙舰队在自己的船上轰出了不少的窟窿才逃走的,却赚到了三十万英镑。
贵妇人号,是这艘船的名称,当然这艘船能够配得上这个称号,船体很坚固,一次可以运载两百多人,走在最安全的航线上,这里经常有西班牙的海军,甚至是英国的海军巡逻。
红胡子钻了一个空子,因为在前后二十海里他都没有看见海军的护航编队,在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中,他驾驶着恐怖鞭痕号冲了上去,在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追逐战中,登船勾勾住了这艘没有任何火力武装的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