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没有打扰马库斯的选拔,他倒是有心弄个什么正步走左右看齐的新兵操练。但魔法斗气的存在,让个体力量无限放大,已经不是纪律可以弥补。
像马库斯这样的精英大地骑士,一个打一百个普通扈从骑士,绰绰有余。
即便是李斯特自己这样的刚入门大地骑士,也能打二三十个普通扈从骑士,只要斗气充足,普通扈从骑士根本无法近身,只能先把他的斗气耗空。
作为骑士学院里当过教官的马库斯,自有一套训练新手骑士的方法。
所以。
天太热,李斯特只是留在城堡里,训练抖森。
“坐下,抖森!”
已经大狼狗一样的抖森,听到命令,立刻坐在地上,吐着舌头看向李斯特。李斯特随手扔了一小颗肉干,再揉了揉抖森的脑袋。
魔力之眼施展。
可以看到抖森体内的魔力已经充沛。
“理论上抖森的魔力量不低,在城堡里好吃好喝伺候,发育很猛,已经到了可以释放魔法的程度。可惜没有成年暴土狗的引导,它大概并不知道如何控制体内的魔力,我要不要帮它引导一下?”
有魔力之眼观察,引导抖森的魔力宣泄,他还是自信可以做到的。
只是,会不会发生危险,把抖森给不小心弄死了,这就很难说。
犹豫只是片刻,很快他就做出决定:“我不做引导,一旦魔力积累过多,抖森无法宣泄,一样会憋死。与其这样,还不如早点让它学会魔法,即便是死了,也不浪费多少粮食……最关键的,感情还不深。”
在穿越前,李斯特养过狗,年老病死后,他还伤心过好长一段时间。
现在已经不轻易对宠物产生感情了。
人的痛苦,一半都源自于感情付出,成年人的灵魂和思维行事,已经懂得及时止损。
“过来,抖森。”
招招手,抖森立刻摇着尾巴凑过来。
“呜呜,汪汪!”
说实话,暴土狗就是大号的土狗,行为和性格都跟狗接近。或许这也是它的名字叫暴土狗的原因,比土狗更暴躁一些的土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