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爵士撤回后方。卡特迫不及待的问道:“怎样?”
西蒙爵士苦笑,还能怎样?
大败而归了呗。
“他的长矛兵太有优势了。”他言简意赅道。
贵族们在后方也看的明白,西蒙家族的确尽力了。
前期遭到弓兵压制,后面遭到了长矛压制。
这个时代的长矛平均仅有两米多,对面的却有四五米,而且进退有度。
他们只有纳闷。
怎么感觉遇到了一支划时代的军队,全方位被压制了,打的很难受。
这些操作在这个时代不多见呐。
“你打的太稳健了,应该一股脑的冲上去!”卡特批评道。
“卡特大人,您高看我了。”西蒙爵士无奈道。
那样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哩。
真经不起折损了。
他都不知道那些征召兵还肯不肯发起第二次进攻了。
他被派遣过去打头阵,没人指望他能一战而胜,更多是让他打探敌情,方便做后续部署。
事关利益,西蒙只得多说两句。
“伯爵大人,我们很难正面破敌,这不是我们单独一家能做到的事情。我提议是派遣一支军队绕后、形成两面包夹之势。要不然做好长期相持的准备。或者我们派遣一支精兵去进攻斯格镇——如今那里肯定内部空虚。”
他给了上中下三策。
派人偷家是上策,互相僵持是中策,两面夹击是下策。
强攻太难了。
对面在玩兑子战术,会死伤惨重的。
“弗朗特大人怎么看?”康德伯爵望向血色板甲的资深骑士。
弗朗特思虑片刻,摇头道:“按照卡特大人的话来说,公虎离巢后,里面还有母虎。”
对未知保持敬畏。
七千打两千,还要偷家……
倒不是说什么贵族精神,偷家意味着分兵,抽调最精锐的一批人,又快又好的把他们送到那片谷地。
征战骑士是最好的选择。
不能只派遣征战骑士,还有骑士的扈从,在必要的时候帮征战骑士去挡箭。
如此,这三五百的精锐主力可就过去了。
以对方表现出来的战争智慧,要说全无防备,那就是他们没智慧了。
真的要把精锐力量往那片不知底细的土地上送吗?
战争是没有容错率的。
而且,罗曼知道了征战骑士组团进攻斯格镇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