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裂甲!裂甲!!(给盟主火把加更)

森林里的伏兵很快见到那支车队分兵了。

在四位征战骑士的带领下,约有三百位轻装士兵,快步朝着第四村庄杀去。

背后车队的速度因此变得更迟缓了。

二百位重装战士则默默拿起大盾,竖在身前,坚实如堡垒,跟随车队的移动而移动,就像是个乌龟壳。

……

经过了一夜的发酵,康德伯爵得知了哈斯男爵的经历,顿时雷霆大怒。

我还没来得及动手,你就先一步动手了?

还废掉我两个男爵?

好!

你做的好哇!

机会来啦!

康德伯爵心中暗喜,赶忙命人集结征召军。

他下了死命令,打定主意要把罗曼留在这里,这样盐矿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到手。

但问题是,传达命令需要时间、集结兵力需要时间、赶路需要时间——并不是所有民兵都自带兵器的,还得现场发放。

康德领的征召兵意味着什么?

只要我减免你的税赋,那伱就是一位征召兵,战时响应我的召唤即可,本身是没有门槛和条件的。

估摸着到了下午,第一批增援部队才能赶到。

而且,你在追,人家撤。

就算撤退速度很慢,但又不是原地不动。

你前进三十公里,人家前进十五公里,等于你只前进了十五公里。

有必要发起袭扰和进攻,藉此阻滞对方的撤退速度,最起码不能让他们畅通无阻的过去。

现在,问题摆在那些伏兵的眼前了。

他们该攻击谁?

经过短暂的商讨,大多征战骑士都主张进攻那些轻装士兵。

因为那些大盾太难对付了。一眼看上去就是个硬骨头。

征战骑士冲不动,征召民兵砍不动,就算射手也射不动。

更可怕的是训练有素。

五十米一字排开,阵容丝毫不乱。

他们站成一列、稳步向前推进的时候,所有的进攻者只能后退!

而那些随军杂役虽说是干粗活的。但他们体格孔武、人均腰挂弯刀,看起来就是一位合格武者,关键时候你还真把人家当杂役了?

没人肯对付这样一支部队。

相比起来,轻装部队就好拿捏的多了。

但也不是随便就能打的。

根据昨天的情报,两百位轻装士兵,正面杀败了近乎倍于自身的征召军。

这意味着什么?

要击败三百位这样的轻装士兵……

最起码、最起码、也得六百人以上的征召军!

然后再度被杀败。

今天的征召兵真不比昨天的征召兵强,只靠两倍人数根本不够。

没有千人规模的征召军就别谈击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