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哥,我能不能选一下,我喜欢赵朝朝。”蔡明坤摇头晃脑地说道。
“六哥,我喜欢刘菲菲。”
“我喜欢杨咪咪。”
“滚你们的,还选起来了。她们可能都变成丧尸,到时候你们还上不上。”
“只要是她们,丧尸也不是不行。”
这句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陆昂看他们干得起劲,他也十分得劲。
他就是想利用他们,来为自己收集晶核。
这么多晶核,如果是他和猫来收集的话,一个月都不一定能搞定。
现在可以等他们收集完以后,他再来一个黄雀在后,杀光他们,在抢走晶核,那就省了这些日子的辛苦。
陆昂本以为要7天,他们才能收集干净,结果只用了五天的时间,他们就把整个小区的丧尸,都处理干净。
晶核只有花生米大小,一千多颗,体积也就两个巴掌那么大。
但是晶核的重量很重,同体积的话,和黄金差不多。
田耙侠单手都无法拿起来,要双手才能捧起。
“老大,这么多,这下我们应该都发财了吧!”吴老六有些眼红。
田耙侠看在眼里,所以他拿出一些来。
“给你们每人十颗白色的晶核,这个你们自己留着,用来泡水喝。这些天我们都有感觉到,喝了这个水后,身体确实有变得更好一些。”
“没错,确实是好了不少,原本这18层楼,我爬得都气喘吁吁的,现在一点都不喘。”
方迎三开心地接过来。
“晶核虽然宝贵,不过只要我们变强,那么以后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所以不要不舍得喝。
我们此时刚好有个时间差,丧尸并不难杀,趁大家都不知道的时候,我们要抓紧收集晶核。”
听到田耙侠这么说,陆昂越来越觉得,田耙侠是个人才。
这种大佬型的人才,如果有自己的帮忙,这一世的成就肯定会更大。
上一世的掘尸者联盟,虽然已经很强大,不过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组织。
而且掘尸者联盟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组织,而是四个势力的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