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罗恩高兴多久呢。
一队卫兵走到他的跟前向他问道,
“喂,通缉令上的这两人看见过吗?”
“通缉令?”
“在你身后!”
经过卫兵的提醒,
罗恩才看到自家酒馆的大门两侧,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贴上了两张通缉令。
他凑上前去定睛一看,发现那两张画像虽然画得极其抽象。
但是也能够清楚地辨认出特征了。
画像上的两人正是昨晚在他家投宿的两位少女。
而且前脚才刚走呢。
“到底有没有看到过啊?”
“没有,没有!”
罗恩本能地摇了摇头,
卫兵见状也不继续纠缠了,小跑着离开了。
他心有余悸地看着离开的卫兵,吞了口口水。
卧槽………………
这也太卧槽了,她们两个竟然是逃犯?
可她们到底犯了什么事啊?
啊!!!
罗恩突然想起来了。
他想起来他是在哪里看到的这两位少女了。
是在昨天的竞技场上。
他看到这两个怪物一般的少女大打出手,
她们肆意宣泄着能量把整个竞技场都撕裂了。
所以这两人打完架一起去抢了银行?
也就是说我手里的这些金币其实是赃款咯?
想到这些罗恩又看了看手里的钱袋子。
他连忙把钱袋子藏进衣服里,然后对自己说道,
“管我什么事!钱到我手里就是我的!谁也别想让我吐出来!!!”
“对了,等下收拾收拾,今天就走,免的到时候财产被他们没收了!”
大概是为了避祸和窝藏赃款。
罗恩把所有的家产都带在了身上,准备今天就一起带着出城。
他在收拾完随身行李后,锁上店门,并贴了上歇业的告示。
在做好万全的准备后,罗恩就骑上马直奔铁匠铺了。
在装备上“义子”戴蒙斯替他打造的匕首和拳套后。
罗恩信心满满地再次踏上了旅途。
旅途的终点是那片森林。
罗恩他这一次要把那片森林给彻底扬了。
回来了!
回来了!
他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