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左小右点点头,微笑道:“当时跟你一起的那个二钱女天师,现在是你夫人?”
“呃?嘿嘿……让客官见笑了。”坡脚青年一脸幸福的傻笑着。
“听说当初还是你们插手了人妖大战,最终让人妖两族签订和平共处条约,这才有了今日的和平景象。”左小右看着他,眼中带着一丝赞赏:“小哥的所作所为,当称得上英雄二字。”
“没有没有。”坡脚青年虽然脸上很高兴,却谦虚的连连摆手:“我也没做什么,主要是胡巴出的力,如果不是胡巴,就没有人妖两族的和平。”
“小哥谦虚了。”左小右微笑道:“胡巴就是小哥养大的小妖王吧!若不是小哥教导胡巴不得吃人,只怕胡巴并不会帮助人妖两族和平共处。所以小哥功莫大焉!”
坡脚青年挠挠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的接受了左小右的称赞。别看现在两人说的轻松,当年的情势却十分的紧张危急,稍一不慎就会万劫不复,现在回想起来都有些后怕。人妖两族的和平,坡脚青年的确是倾尽全力,有大功于两族。左小右没有称赞错。
不久之后,坡脚青年的奶奶和父母全都来了,就连小妖王胡巴也来了。此时的胡巴依旧是一副萝卜的样子,只是从小萝卜长成了大萝卜,样子还是那么萌。
此时胡巴已经能口吐人言,一见到左小右,就指着他道:“我见过你。”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左小右微微一笑:“我也见过你,小萝卜。”
“我才不是小萝卜,我是小妖王胡巴!”胡巴从年龄上来说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说话的语气一点也不老成,反而十分幼稚,就连行为也很幼稚。直接跳到左小右旁边的长凳上坐下,从左小右的盘子里抓走几块牛肉往嘴里塞:“当年我爹娘把我卖掉,就是卖给你的。”
听到胡巴这番话,原本还想责备他不懂礼貌的坡脚青年顿时尴尬万分:“胡巴,当初爹也是迫不得已,再说爹和娘不是很快就把你救出来了吗!”
“我知道呀!”胡巴跳到坡脚青年身上:“所以我最喜欢爹娘了。”
坡脚青年抱着‘大萝卜’,眼中带着一丝愧疚和浓浓的欣慰。
左小右微微一笑:“看到你们这么幸福,我就放心了。”
现在坡脚青年和胡巴的确很幸福,父母都在,妻子也在,就连孩子也在渐渐长大,且生活比过去要好的太多。这样的日子,谁又不羡慕呢!
左小右在永宁村停留了三天,好好观察了一下现在人与妖和平共处的生活是怎样的。三天下来,发现这样的日子的确挺有趣的,有点像异世界万族林立的情况,甚至人与妖产生感情,从而剩下混血儿的情况越来越多。
混血儿的优势有很多,既有人类的聪明才智,又有妖族的体魄能力,总体来看是比单一的人族和妖族更优秀的种族。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也让两族认识到了混血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前提是……双方能够有跨越两族审美的能力。
说实在的,就算妖族披上人皮,总体与人族无异,但对妖族来说,让他们和人族结合,却是一个很困难的选择,谁让他们更认同本族的审美呢!
左小右看不下去了,怎么看这都是非常重口味啊!
三天之后,左小右离开永宁村,踏上了返回顺天府的旅途。
现在世界的变化太快,他需要时间好好消化,所以原本只是一个月的路途,硬生生被他用掉了一年时间。一年后,他习惯了人与妖共同生活的模式,然后回到山庄,见到了阔别十余年的老板娘和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