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货是典型的中二病久治未愈转终生绝症,而且个性属于那种两碗黄汤下肚就智商下线、狗胆包天的类型。你越是不让他去的地方,他偏要去……去了以后回来胡乱吹嘘一番。在同行们面前充一充好汉也是极好的。
但我们都知道,真正的英雄好汉……那多多少少都是有些过人之处的,是有“实力”的。
有些人猛灌几斤老酒之后,还可以摸黑走山路,并徒手干掉一只凶恶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有些人猛灌几斤老后,也可以酒摸黑走山路,但最后就脚一滑跌死在了山沟沟里。
以张恪过去那几十年人生中的表现来看……他铁定属于后者。
所以他这一去……便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
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极少的几个人知道,外人只知……那晚以后,再也没人见过张恪的踪影。
数日后,镇长给出了一个说法……张恪醉酒后误入山林,被野兽所食、尸骨无存。
而这个说法……自然是不能让张恪的家人们满意的,他们很快就闹到了官府。
荷月镇第一任的正式行政官员,是在建镇后的第十五年、由朝廷派来的使者所任命的;而那个被任命的人就是当时在任的镇长。很明显,对于这种偏隅小镇的管理,朝廷不是很重视,无非就是走走形式罢了。主要目的是为了让这个镇子正式归入国家编制,方便收税。
再往后,镇上就有了比较正式的衙门,法律也从原本那种约定俗成的“村法”被替换成了朝廷颁布的法典。不过大体上,此镇还是一种“自治”的状态,绝大多数官员都是本地人。
张恪一案案发后,其家属当然不会傻到来荷月镇本地告状……因此,他们直接就去找了更上一级的衙门。
而官府那边……确实也派人来调查了。
此案勘察的过程,在外人看来可说是五里雾中。虽有许多坊间传闻流出,但内容却是众说纷纭、真伪难辨。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位办案的官员态度一波三折从一开始一副“誓要伸张正义、目不容沙”的姿态,到“态度冷却,疑虑重重”、再到后期……他谈论案情时已经是一种“闪烁其词、少言寡语”的状态了。
与此同时,那些办案的捕快们,也在有意无意间对外道出了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怪诞言论……大概是说,“那石院宝塔里,镇着些不干净的东西,张恪这厮自寻死路,只怕已是魂飞魄散了。”
简而言之,历时一个月,此案终于了结。而最终的结果是……由官方出面调停,让寺院给张恪的家属一笔钱,说是赔偿也好、封口费也好……反正此事到此为止。张恪的家属要么选择拿钱,并把“被野兽所食、尸骨无存”的说法照单全收;要么……钱也没有,说法也没有。
这样一来,当事人家属也只能选择息事宁人,这事也就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