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开封府

在北宋年间,开封府内,公正无私的包拯大人坐镇,其名声远扬,百姓皆知其断案如神,不畏权贵。一日,府前鸣冤鼓声震天,打破了往日的宁静,引来众人围观。鼓声之下,走出一位衣衫略显褴褛却眼神坚定的中年妇人,她手捧状纸,面容悲戚,正是小吏李明的家属——李李氏。

李李氏跪在堂前,声泪俱下地诉说着自己的冤屈:“大人明鉴,吾夫李明,原是一介清廉小吏,勤勉于职,不料竟遭当朝御史中丞张乖崖大人无端构陷,草菅人命,望大人能为我等弱小之民做主,严惩凶犯,还吾夫一个公道!”

包拯闻言,眉头紧锁,示意李李氏详细道来。李李氏继续说道:“数月前,吾夫因公事与张乖崖大人有所交集,不料张大人以莫须有之罪名,将我夫下狱。狱中,张乖崖大人滥用职权,对我夫施以酷刑,逼迫其认罪。吾夫坚贞不屈,最终竟被活活折磨致死,尸骨未寒,天理难容!”

包拯听后,心中怒火中烧,但深知案情重大,不可轻率。他命人取来状纸,细细审阅,同时派遣得力手下暗中调查此事。经过一番周密的查访,证据逐渐浮出水面,证实了李氏所言非虚。

包拯转向一旁的展昭,吩咐道:“展护卫,你速去将那小吏李明一案的所有卷宗、人证物证,以及所有参与审讯的官员,一并带来,我要在此当庭对质,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展昭领命而去,不多时便带着厚厚的卷宗和一众证人返回。包拯逐一审查卷宗,听取证人证言,尤其是那些曾在狱中目睹李明受刑的狱卒和负责审讯的官员,他们的证词无不证实了张乖崖滥用职权、对李明施以酷刑的事实。

面对铁证如山,张乖崖的狡辩显得愈发苍白无力。但他仍不死心,继续狡辩道:“包大人,李某虽是我处决,但实因他监守自盗,偷了朝廷的钱财,我乃是为国除害,怎能算是故意杀人?再者,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此乃我平日用以自勉之言,意在告诫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又怎能与此案相提并论?”

包拯继续审视着张乖崖,那双深邃的眼眸仿佛能洞察人心最深处的秘密。他缓缓开口,声音沉稳而有力:“张乖崖,你所谓的‘千日一千’,不过是你个人的臆想与幻想,用以自我安慰或是为你的罪行寻找借口罢了。在律法面前,一切幻想都将破灭,唯有证据才是判定是非曲直的唯一标准。”

“关于李明一案,本府已详查所有卷宗与人证物证,并未发现任何确凿证据表明李明有持续偷盗的计划或行为。即便他真有不当之举,也应由刑部依法审理,而非你一人擅自决断,更非你滥用职权、私自行刑的理由。”包拯说到这里,语气变得愈发严厉。

“再者,你身为御史中丞,本应深知朝廷法度,明白死刑执行之权在于刑部,而非你个人所能擅动。你未经刑部批准,便私自处决李明,此等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大宋律法,构成了故意杀人之罪。”包拯的声音在堂上回荡,每一个字都像是重锤一般敲击在张乖崖的心上。

张乖崖此时已是面如死灰,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狡辩在包拯面前竟如此不堪一击。他颤抖着声音,想要再次开口,却发现自己已经无话可说。

包拯见状,再次拍响惊堂木,宣布道:“张乖崖,你知法犯法,罪无可赦!本府依律判你斩立决,即刻押赴刑场行刑!同时,本府将上书朝廷,请求严惩一切滥用职权、草菅人命的官员,以儆效尤!”

此言一出,堂下众人无不哗然。他们深知包拯此举不仅是为了给李明一个公道,更是为了维护朝廷的威严与法度。而张乖崖,也终于在这正义的光芒下,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面对包拯的铁面无私与公正判决,张乖崖虽心知大势已去,但仍不甘心就此落败。他心中盘算着,既然自己已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何不利用最后的机会,为自己争取一丝颜面,甚至企图通过舆论来影响包拯的决断。

于是,在被押解往刑场的途中,张乖崖故意高声呼喊,声称自己是清官被冤,是被权贵所害。他的话语中充满了悲愤与不甘,引得周围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驻足围观,议论纷纷。

张乖崖见状,更是加大了煽动的力度,他声称自己一直以来都是秉公执法,清廉自守,只因得罪了朝中权贵,才落得如此下场。他的话语中夹杂着几分真情与几分虚伪,让人难以分辨其真假。

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被张乖崖的言辞所煽动,开始为他打抱不平,纷纷表示要前往开封府为张乖崖鸣冤。他们之中,有的是被张乖崖往日的清廉形象所迷惑,有的是出于同情与义愤,还有的则是被人群中的情绪所感染,盲目跟风。

然而,包拯早已料到张乖崖可能会采取这样的手段来搅乱局势。他提前做好了准备,派遣了得力手下在开封府周围布控,以防不测。同时,他也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了张乖崖的罪行与判决结果,以正视听。

当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到开封府前,准备为张乖崖鸣冤时,他们发现府前早已贴满了告示,详细列出了张乖崖的罪行与证据。他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被张乖崖所欺骗,成为了他逃避法律制裁的工具。

面对这样的结果,这些群众纷纷感到羞愧与愤怒。他们开始指责张乖崖的狡诈与无耻,并表示要支持包拯的公正判决。而张乖崖,则在众人的唾骂声中,被押上了刑场,接受了他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