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间,他的眼神之中充满了杀意,接着便提刀而行,往‘晓军超市’奔去。
他要在晓军超市设伏,如果没发现自己,那么就算了。
如果发现了自己。
自己就算是拼着死,也要砍杀两三人,跟着自己一起上路!
张伦平的念头坚定,刚一进‘晓军超市’便感觉一股寒意袭来,瞬间汗流浃背!
孟序手持一把染血消防斧,站在超市里,望向闯进来的张伦平,十分淡定地开口:“这里是我前员工的超市,来偷东西的自己滚蛋,我代表我的前员工原谅你了。”
张伦平:???
听着这熟悉的声音,张伦平一时之间有些惊愕。
而看到张伦平的时候,孟序也觉得有几分眼熟,接着不确定的说道:“你有点眼熟,买过我的炸鸡排还是吃过我的淀粉肠?”
这两天孟序经历的事情有点多,认识了太多人。
他只觉得眼前的张伦平,好眼熟的样子。
“哥!是我。”
张伦平强忍激动,对着孟序低声道:“昨天早上搭您便车的那个。”
“原来是你啊。”
孟序闻言,当即点了点头,看着张伦平气喘呼呼的样子,当即关切的询问道:“你这是怎么了,被丧尸追啊?丧尸在哪儿呢,我新得了一把神器,这玩意儿可比什么棒球棍厉害多了!”
是的,孟序现在十分后悔没有早点扔掉棒球棍。
这玩意儿的杀伤力,太强啦!
一斧头下去,脑瓜子直接就爆嘞!
比什么棒球棍要打两三下,要强太多了!
甚至于扳手孟序都不想用了。
而张伦平显然面有愧色,他万万没想到孟序在这儿,当即低声道:“此事说来话长,对不起哥……我惹了几个畜生,可能要殃及到你了。如果只有我一个,我倒是能在这里和他们换了,咱们俩……还是走吧,他们顾忌丧尸,不敢在晚上追咱们的!”
听到张伦平这句话,孟序眉头一皱,接着道:“不用了,他们来了。”
体质的提升,让孟序对听力也有一定的提升。
这一路上风风雨雨,孟序早就能辨别出丧尸声音和人类声音的区别。
“应该只有两三个人吧,伱惹他们了?”
孟序随口说着,他对张伦平的印象蛮不错的,如果可以的话,倒是能帮一下忙。
张伦平低声道:“他们想抢我的药,我遇到他们的时候,正好看到他们把一个孕妇推下了楼,让丧尸撕成了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