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孤

竟然离火神匆匆来匆匆去的那个暴雨天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之久。

长羽枫有时候也会去李府蹭吃蹭喝,当然,这种形容肯定是不对的,因为李府吃不掉给下人吃的东西,长羽枫也能蹭几口山珍海味吃,总的来说是不错的。

这样的日子,充实,不美好,但能过。

也仅此而已。

如果自己真是一个七岁的小孩子,早就饿死街头了,什么用米和篮子捕猎,什么蹲守野兔子,什么做尖长矛杀一些比较大的动物,都不是一个七岁小男孩做的。

不过,如果自己装的可怜一点,还是能够在李府做下人讨口饭吃的。

但是尊严不行。

自己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如果自己做了下人,那就不是简单的温饱问题,而是尊严问题,身份问题。

不是较真,也不是自视清高,是因为真的不行。

要签卖身契的。

这意味失去自由,每天干活做的事情也出不了李府,那可能就真的一辈子在这里。

开玩笑,这种东西。怎么可能做呢?

自己虽然手无寸铁,但人穷志不穷。

有手有脚,有脑袋,有知识,有想法。

自己这样另谋出路,也是完活得下去,虽然没有办法做其他事情,但是总比呼来喝去活的自在。

如果吃不到肉,吃不到饭是种苦的话,长羽枫已经品尝不到了。

当然也有打不到猎的情况,摘不到果子的情况,但是也不至于天天捉不到,所以,长羽枫有时候是要长途跋涉道森林去的,隐藏自己早已经习惯,不至于大摇大摆的像个二愣子冲进危险的地方而不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什么是不能吃的也都知道,不会中毒生病。

说起来,长羽枫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成为一个孤独美食家的天时地利人和。

白灵山人杰地灵,山清水秀,好地方,动物繁多,不至于饿死。

不是冬天,而是夏天,雨天也不多,不会寸步难行,在夏天做好土房子,买好被子以后,过冬也就不成问题。

自己岁数小,被李府大小姐救下,得到了帮助,也不可谓不顺利。

在这几天,他还尝试过种地,在自己的家坡度的地方挖一个小梯田,种一些自己买的苗子。

现在开始种土豆,一季就能成熟,到了冬天,自然而然就成了,自己还特意打了个水渠,方便浇水,做法同小水坑铺满没办法渗水的圆石贴片。

这样子下来,长羽枫硬生生的,不,是美滋滋的,充实的过了一个月。

等李府大小姐来探望,她和丫鬟无不称奇赞叹,先不说肉干的味道很不错,野菜也倒是惊人的好吃,就单单是冒出来的土豆苗,就让她们下巴都合不拢。

长羽枫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在某种意义上,也做不了。

自己拿打猎破掉的衣服拿去补修,买了针和布自己修补,也是常事。

所以他的衣服还真没一件好的,都是布丁常在的花衣裳。

但,不至于成野人,自己修剪洗漱的勤快,不留长发,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最近他考虑种些菜在梯田里,但想到要过冬,就只种了土豆。

他敬畏着很多事情,不多吃,也不少吃,保持健壮和健康。

就是,每天睡的太早了,睡不着的时候出土房子看看白灵城的灯火通明,再看看星辰满布。也不能多待,有凶猛的野兽是不得了的,所以,等关上门,一片漆黑的夜里,只能看到黑色的夜里,思绪,也就会纷飞。

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长羽枫每天都默默的数着东西打发时间,也绝不能熬夜,因为一熬夜,明天就可能没饭吃。

有时候,他也会想,那个没有被拒绝成为白灵山少主的人是不是真的有自己的玉佩,是不是和自己长得一样,还是大不相同?

有时候,自然也会寂寞。

但是那有怎么样呢?

寂寞,并不是孤独。

自己从不孤独,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踏上芙兰的道路,寻找在那里上学的艾瑞卡,然后就是一家团聚。

但是不行,自己这样子,其实也挺好的。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