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暮警部习惯性问道:“为什么?”
悠也笑了笑,解释道:“很简单,因为凶手看不懂英文。”
“他在枪杀社长之后,或许是寻找什么东西,也可能是清理现场,在看到社长握着的便条本和笔,上面还用英文写着一句话,可惜他看不懂。
那么目暮警部,这个时候换做是你的话,会怎么做?”
目暮警部脑门一黑:“当然是把便条撕掉带走啊,虽然看不懂,万一上面写的是和自己有关的信息怎么办?”
悠也笑着点头:“没错。事实上,如果是懂英文的人,再加上当时秘书的语音留言,很清楚的就会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给秘书的留言。”
“也就是说,和社长用英文互发邮件的秘书小姐,补习班的英语老师哈尔巴克纳先生,这两位毫无疑问肯定是懂英文的。至于FBI的搜查官安德烈卡迈尔先生···”
卡迈尔紧张的看向悠也。
悠也微微一笑:“从刚刚的实验结果来看,他对于英文应该也是相当熟练的。”
卡迈尔长长的松了口气。
“那么结果就很明显了,可能会带走便条的人就只有连希当普利都听不懂的托比凯因斯先生了。”
托比凯因斯表情有些僵硬,他仍然试图做最后的挣扎:“喂喂喂,你不要因为我不懂英文就随便把杀人的罪名盖在我头上啊。证据呢,你有证据能证明是我做的吗?”
“当然,”悠也淡淡一笑,“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是不会站在这里的。”
托比凯因斯:???我让你拿证据,你在这给我说装逼台词?
目暮警部呵呵笑着:神谷老弟还是一如既往的···有风度啊!
悠也看向目暮警部:“警部,如果是你的话,拿到写有自己信息的纸条会怎么处理呢?”
目暮警部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是马上销毁啊!这种会成为指证自己犯罪的证据···嗯咳!”忽然意识到这种话不太适合从一名警察嘴里说出来,连忙闭上了嘴巴。
悠也笑了笑:“没事的警部,我们只是在换位思考,这在推理过程中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目暮警部眨着豆豆眼,有些不太确定:“是,是吗?”
悠也淡淡一笑:“那么,如果那是用自己看不懂的文字或者暗号写的,你会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