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辉。”
“汐曼。”
男女羞赧地笑着,叫出了彼此的名字。
明辉有着一头短短的绿色卷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微微眯起。
汐曼则是一头银发,长相甜美,然而却有一双鲜红的眼珠子,因为这双赤瞳,她遭受了其他伙伴的嘲笑。
“只有嘟嘟怪才长着红眼睛,汐曼就是嘟嘟怪。”
更难听的话还有很多,可汐曼并不觉得生气,她并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
“汐曼,你很漂亮。”明辉经常这么和汐说,说完,他会轻轻地在她银色的发丝上留下一个浅浅的吻。
他们表达着想要亲近彼此的欲望,周身浮现出梦幻的光芒,苍白的脸颊逐渐变得红润,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这是他们第一次感受到亲密的感觉,在这绵长且愉悦的过程中,有那么一刻,他们感觉身上的昼甲完全消失了,娇嫩的皮肤紧紧贴在一起,他们的身躯和意识正如光芒一般彻底交融在一起。
相对年长的黎明星人,他们充满学识和智慧,这些黎明星人曾讨论过一件事——如此想要亲近某人,这种渴望和热情强烈到令他们感到窒息,脑海中的世界正如心跳一样变得混乱。
灵魂的孤独让他们做出了新的改变。
黎明星人学会了爱人这件事,爱情有好有坏,每个黎明星人都会感到莫名的心悸。
爱情从此便有了成功和失败两个结局,着名的哲学家离舍曾说过,爱情远比人们想得还要复杂,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模式并非单一的,爱情也是如此,爱情之路绝非坦途,一路上布满荆棘,布满各种危险的挑战。
尽管如此,爱情却有着极强的魔力,始终让人着迷和沦陷。
如果有人瞧不上爱情——汐曼会说,“那个人肯定没有爱过别人。”
明辉挪过身去,轻轻地磨蹭夕曼的脸颊,他低声呢喃着,“汐曼,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