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右抬头看着周齐说:“周老板,我们签的是五年约,可所有写的歌都要归公司,这……”
周齐打断了他:“简单说吧,就算你们红了,别人想挖你们走,你们可以走,但是所有歌曲都不能带走,也不能在任何地方唱,不然就是违约。”
“说得更直白点,你们写的歌,不归你们。”
冯右他们三个有点犹豫了。
对他们来说,每首歌都是心血结晶,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现在要把“孩子”送人,心里哪能没点波澜。
而且,只签五年约。
五年后怎么办?
如果不续签,岂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周齐也不想啰嗦:“是让你们的歌让更多人听见,还是自己藏着玩,你们自己选。出了磁带,你们只有百分之五的分成,其他的活动都得听公司的,商演之类的报酬合同里都写了,你们仔细看看再决定。”
几个人赶紧往后翻。
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这不是把自己当廉价劳动力了吗?
冯右皱着眉头说:“周老板,这个分成太低了,歌是我们写的,我们才拿百分之五,这不成比例啊。”
周齐摇摇头:“说实在的,你们现在的水平,也就勉强凑数,别对自己作品太自信了。”
这话听着真不中听。
几个人脸上都露出怒气。
冯右气得把合同往地上一扔,喊道:“这份约我不签了,你钱多是你的事,但有钱也不能这样瞧不起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