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袁术夺官平准令

三国:兴汉 红落 1378 字 2个月前

刘辩穿越之后,这种感觉愈发的明显。

他对女人不是没有兴趣,而是身边女人实在太多,想要什么样的都有。

自然也就没了那么多的兴趣。

小主,

“不管怎么看,家父都还算是一个不错的人......”

看着兀自滔滔不绝的刘辩,毕岚汗如雨下,腹诽怪不得先帝说你行为轻佻......

然而,他却不敢插嘴,毕竟刘辩现在是天子,而且没有说到具体方略上。

刘辩见毕岚始终哆哆嗦嗦不敢接话,也只能无奈的转口道:“熹平四年(公元175),改平准令为中准令,并以宦官出任中准令,列于内署。”

闻言,毕岚心中咯噔一声。

“然而,我即位之初,中准令便撤销了,相关职权再度回归到平准令。”

眼见小皇帝兴致勃勃的样子,毕岚急忙开口道:“圣上,此举万不可再复旧制啊!”

平准,就是平抑物价的举措。

平准令,管理的就是国内的物价,属于大司农的管理范畴。

刘辩并未理会毕岚的惊恐,而是继续说道。

“以国家的物资和金钱,在物价过低的时候囤积物资。

在物价过高的情况下抛售物资。

从而使物品的价格,主要也就是粮食的价格,处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从出发点上来说,是打击那些囤积居奇的大奸商,保护中小商户和农户、工户。

不至于引发动荡。

但是呢,如果执行者和商贾勾搭,利用社稷的资本,来中饱私囊,这其中的利益,不是亿万可以描述的。”

“不过分的呢,就透露一下平准的时间。

比方说什么时候开始收购以提高物价,什么时候抛售压低物价。

这样就足以赚的盆满钵满。

但过分的呢,干脆利用职权,先不去平准,然后在低价时大量囤积,直接待官署收购的时候,高价卖给官署。

或者在再加囤积物资没有抛售完的时候,官署不去抛售平准。”

毕岚双眼瞪大,他还以为天子不知道其中的门门道道。

哪里想到刘辩只看到一些记载,就能想到这些东西。

当初就连孝灵皇帝刘宏那般聪颖的人,都还是数次微服私访,并在宫中兴建集市进行模仿。

如此多次,才摸索出其中窍门。

“最过分的,甚至会先拿官署的物资去平准,然后低买高卖,再归还官署以牟取暴利。

若是实在还不上,干脆一把火把仓署给烧了,也是死无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