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刘昊阳和黄埔军魂两个人在争论,到底要不要见义勇为,如何见义勇为这件事情进行商讨。
刘昊阳的意见,既然遇到了不公平的事情,那就要见义勇为,路见不平一声吼,这是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他刘昊阳既然看到了这种不公平的事情,那么就必须站出来,必须去处理。
而黄埔军魂则是从法律从理性的角度上分析,他认为遇到不公平的事情,遇到犯罪正在执行的时候,作为公民,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你可以去见义勇为,但是见义勇为也要分条件,也要分情况,不是盲目的去见义勇为。
首先第一条,你要保证自己见义勇为之后不伤害他人,同时也要保证不伤害自己,最主要是不违反法律。
刘昊阳认为黄埔军魂说的这些话都是冠冕堂皇的,都是没有意义的。
毕竟如果真的遇见了那些紧急的情况,怎么可能注意到这些东西?如果大家都能考虑到这些东西的话,那就不见义勇为了。
毕竟见义勇为很可能会对人造成伤害,见义勇为之后很可能会出现其他的问题。
最主要的是你见义勇为之后,如果真把人打伤了,还要自己坐牢,还要自己赔钱,那见义勇为的意义在哪里?那么这个整个社会的风气就会下降。
听了刘昊阳的话之后,黄埔军魂还是摇头,“小伙子,你说的这些呢,我是认可的,我也觉得你也是正常的思考这件事情,但是你的思想过于极端。
你想过没有?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无原则无意义的去见义勇为,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比方说两个人吵架,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打了,而另外一个人是弱势群体,所以大家就觉得这个强势的是应该被谴责的,是应该被处理的。
结果呢,你上去拿着一把砍刀,一刀把那个打人的人给砍死了。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呢,你这也算是见义勇为吧,也算是见义勇为,但是你这见义勇为把人给杀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