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那个同行就倒霉了。
他同行倒霉也就罢了,偏偏当时还是少年的他,这么个外来人员也被人家村子里的给抓到了。
心中欲窃可尚未动手,他又如何肯承认,反正那回为了行窃他穿的衣衫褴褛,他便说自己只是一个要饭的。
村民们虽然怀疑他却没有证据,虽未揍他却也没有放他,于是他就成了陪绑的!
死刑犯被枪决,有犯事者罪不至死,可是却被押到行刑现场看那死刑犯被处死的过程那叫陪绑。
甚至说让那罪不至死之人同样背对着刽子手在地上跪着,然后当手起刀落人头落地,或者当枪声一响人中枪就跪撅在那里之时,那陪绑的虽未遭刑却也绝对会吓得个屎尿横流!
当时的白展虽没有没那么惨,可架不住他岁数小啊,于是他就在那个极是晴好的天气中,看着一个胸口有着护心毛的大汉扬起了手中的砍刀。
那一刀是如此的脆生,甚至就被人家按在近旁的他都听到了那快刀斫骨的“叮”的一声,然后被人用双手用力压着肩膀的他在抬头时就看到,那个同行被剁飞的小指以那纯净蔚蓝的天空为背景所划出来的那道优美的弧线。
若只如此也就罢了,甚至他还看到了那颗小指上洒落的血滴在那灿烂阳光的照射下是半透明的,同样闪着妖艳与凄美的微光!
而随后他就被吓得昏了过去。
只是那颗在空中飞翔的手指和那妖艳的血滴自打那以后就成了他的梦魇,多次出现在了他的梦里。
而每当他被惊醒之时,他都会下意识的用左手去摸下自己的右手,直到确认自己右手的小指还在时才意识到自己又做梦了!
当小偷被人逮到那就得被剁手,这太特么的吓人了!
虽然现在白展以自己的职业为傲了,可是那阴影却始终还在。
而这也间接的使得他也不喜欢女人了,对,不喜欢,再漂亮的女人也不喜欢!
那偷东西就得被剁手,那要是做了采花贼岂不是要被那啥了!
白展为了抵消见到好东西就想伸手的习惯,他便又开始读书,然后他不光知道了“窃书不算窃”,他竟然还在书中看到了和尚所修的白骨观。
白骨观,那是指修行中人见到再貌美女花的女子都作森森白骨想。
而他修的那叫什么,他修自己起名叫作自宫观,见女莫思淫,思淫必——啊,哈。
正因为安全意识是如此之强,那么钱串儿和马天放不带着他“玩”那就不带吧。
此时他的目光从那条土路上扫过,土路上有十来名日军正倒在血泊之中。
小主,